巴郎庙城址
巴郎庙城址位于鄂托克前旗,年代为唐,类别为古遗址。2006年9月4日,被公布为第四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巴郎庙古城遗址位于三段地镇西8公里巴郎庙村。距大池古城35公里。古城东西580米、南北595米,方向南偏东10度。四面城墙中间均有宽达10米的缺口,是门阙所在。夯层厚度10~12厘米,城墙残高1.8~2米,厚5米。在西城墙的缺口两侧,尚遗有隆起于地面的土丘,左右对峙,厚约9米,残高3.5米,当为城门的阙楼建筑遗存。在古城南部,有一道南北长墙,与城垣的方向一致。它把整个古城划分为东西两部,这当是城内的子城或其它城垣之一。城内有大小隆起于地面的土丘,当是城中的衙署、房舍等建筑遗存。北墙西端以内80米处有一南北30米、东西18米的方形土台,附近散布着较多的残砖乱瓦。瓦有筒瓦、板瓦两种,反面均有布纹,筒瓦有子母口,筒板瓦厚度均在1.5厘米左右;砖瓦表面皆素面无纹饰。城址中发现“开元通宝”一枚;淡赭色素陶残盆。壁厚1.1厘米,平底,底壁转角处特厚。有的陶器底部往往遗有螺旋纹,均属唐代遗存,
根据现阶段研究结果,巴郎庙古城为唐“六胡州”城址之一。考古专家张郁认为此城是始建于神龙3年(公元707年)的兰池都督府。
根据文献:六胡州是唐初为安置迁入黄河河套南的突厥降户而专门设置,其居民主要为昭武九姓。《新唐书?地理志》关内道宁朔郡条记载:调露元年,于灵,夏南境以降突厥置鲁州、丽州、含州、塞州、依州、契州,以--为刺史,谓之六胡州。长安四年,并为匡、长二州。神龙三年置兰池都督府,分六州为县。开元十年复置鲁州、丽州、契州、塞州。十年,平康待宾,迁其人于河南及江、淮。十八年复置匡、长二州。二十六年还所迁胡户置宥州及延恩等县,其后侨治经略军。至德二载,更郡曰怀德。乾元元年复故名。宝应后废。元和九年于经略军复置,距故州东北三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