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村石牌坊
北宋村石牌坊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北宋村北宋屯东北面公路旁。建于清光绪二十年(1894)。牌坊为四柱三连门两座,全石制结构,坐东向西,前后间距8.8米,每座宽6.2米,高7米,底座2.25米。前后牌坊正门上方刻有“一门贞烈”、“一门九烈”四个楷体大字,背面刻有旌恤部文。正侧面石柱上刻有清代官员敬题的对联、诗作等。整座牌坊均雕刻有龙戏宝葫芦及鳌鱼、--、麒麟、狮虎、鸾凤、八仙等浮雕图案。重檐斗拱,榫卯相接。距牌坊西南面15米处立有四块龟座各高2.4米,宽1.2米,厚0.15米的碑刻,碑文分别用满、汉两种文字铭刻“一门九烈”的身世和光绪皇帝的诰命。据史料记载:同治四年,粤匪扰乱,自备军械练团御寇,乡里得以保全;七年,黔苗犯粤,-思恩。含瑄率该大使及同居堂兄督团迎战,战于八面六圩寨外,毙贼无数,贼复悉锐大股来攻,土苗四应,终因众寡不敌,力竭阵亡,眷居寨内,同日被害,该大使中炮穿胫,谨以身免,卢氏一门4男5女全部遇难。巡抚奏请朝庭,旨准该地方官每县供银三十两,为卢氏在通衢大道建碑立坊,以彰忠烈。卢式慎御任回籍后于清光绪二十年(1894)营建了石碑坊和卢氏节孝祠堂,修祖坟,立华表。今节孝祠堂于五十年代“土改”时已毁无痕,两座牌坊横梁被火烧裂,村人用乱石顶住,牌坊石刻数处狮头遭受人为破坏,但整体保存较好。199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拨专款抢救性加固维修。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拨专款修建石刻碑廊。该牌坊是环江境内唯一的且保存较完整,也是广西存世稀少的古建筑,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研究价值。1986年3月3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环江县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7月8日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牌坊东面边线外延30米,牌坊南面边线外延30米,碑廊西面外墙边线外延50米,碑廊北面山墙边线外延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同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