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山屯墓群
土山屯墓群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街道,年代为汉。2022年1月,被核定公布为山东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青岛土山屯墓群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内土山屯,为汉代墓群。群墓葬布局、封土、祭台、棺椁形制、出土文物等均保存较好,构成完整的有机整体,在汉代中低级贵族墓葬发掘资料中非常罕见。
发现汉代时期封土15处,封土之下一般为两座墓(封1下为四座墓)。墓葬之间有早晚关系,较晚墓葬打破较早的墓葬封土,再在墓葬上堆积新的封土,新的封土叠压在较早墓葬的封土之上,从而整体形成一个更大的封土。部分墓圹-发现有沟状遗迹,可能为排水沟或界沟。
共在7处封土的南侧发现有砖构平台,均位于封土南侧的缓坡之上,略呈方形,边长2-2.5米,其中封10砖构平台中央放置有一灰陶罐。初步推测其应为“祭台”性质的遗迹,其作用应是在墓前“露祭”时摆放酒食。部分封土发现存在早晚关系的两处砖构平台,分别对应早晚两期封土。
汉代墓葬形制主要为岩坑竖穴砖木混椁墓,其中一些墓葬规模较大,并穴于封土之下,部分带有墓道,呈“甲”字形。棺椁结构多样,分别有三椁重棺、双椁重棺、双椁单棺、单椁双棺和单椁单棺等;一般兼具砖椁和木椁,部分保存较好的墓葬,在椁顶之上发现有横铺的圆木或半圆木,似为象征屋顶房梁;椁室内除放置棺外,一般分边箱或头箱。M177葬制殊为复杂,椁室有“人”字形木椁顶和堂寝结构。有的椁外填有大量的陶瓦片堆积,多为破碎的建筑材料,与“积贝、积沙、积石”墓形制类似,可称之为“积陶墓”。棺多为长方形盒状,少量棺为独木凿空制作,其中M147和M157馆外有麻布棺束髹漆的现象。部分墓葬人骨保存完整,出土大量头发、胡须和指甲标本。根据出土的关于墓主身份的文字材料(印章和遣册),可称这批墓葬为“刘氏家族”墓地。
出土文物计1000余件(套),主要有陶器、原始青瓷器、铜器、铁器、漆木器、玉器和丝织品等。原始青瓷器主要有壶、瓿等;铜器主要有盆、熏炉、带钩、印章、铜镜、铜环等,其中铜镜出土数量大,种类多,保存好;铁器主要有削刀、佩刀和玉具剑等;漆木器发现较多且保存较好,主要有嵌金漆七子奁、盒、案、盘、樽、耳杯和木剑、木枕、木带钩、木杖、温明、双管毛笔、木牍和竹简等;玉器主要有玉印、带钩、环、剑璏、佩和玉琀蝉等;丝织品虽有残朽,仍然提取了纱帽、系带、鞋袜等。
其中玉印、玉席、玉温明、玉枕和木牍(竹简)尤为重要。玉印出土M147,立方体形,侧面有对穿小孔。墨书印面,分别为“萧令之印”和“堂邑令印”,应为明器。玉席位于M147墓主人身下,保存完好,为琉璃片(铅钡玻璃)连缀的席状葬具,以方形为主,少量圆形和菱形。片上铸有柿蒂纹、龙纹和虎纹,纹饰部分贴有金箔,另有部分素面琉璃片,四角均有小孔,用以连缀。玉席与棺内底同宽,略短于棺内底。其底部铺有一层毛毡类织物,疑为承托玉席之物。温明发现于M147棺内北侧,罩于墓主人头部之上,盒状,盝顶中央嵌琉璃璧,璧中央置包金箔木雕小龟;盝顶斜坡四角附有四只木雕包金银箔螭虎;盒身内外侧均镶嵌有琉璃饰片,北、东、西三面侧板内侧均镶嵌有一面素面铜镜,盒身内放置包金虎头木枕一件,另附有木雕包金的伏羲女娲和侍女等木偶。这类器物,以前有少量发现,多位先生对其定名曾有过讨论。因本次发掘同出的遣册上有自名,故可确知此器物即为“温明”。这是发现的形制最繁复、工艺最复杂、保存最完整的汉代温明实物。
共发现23枚木牍,其中9枚为遣册,6枚为上计文书木牍,另有2枚名刺和数枚空白牍。M147出土的遣册“堂邑令刘君衣物名”,其上有关“玉温明”、“玉席”和“堂邑户口薄”等记载,尤为重要。“上计”文书牍中,《堂邑元寿二年要具薄》、《诸曹要员集簿》、《堂邑盗贼命簿》和《囚簿》等记载了堂邑县元寿二年的吏员数量、城池大小、户籍人口、犯罪人数、库兵数量、提封数量、疾病、垦田、钱粮市税、传马数量、赈济贫民、所捕盗贼及定罪情况。另有《元寿二年十一月见钱及逋簿》、《君视事以来捕得他县盗贼小盗伤人簿》、《牧君移书要》、《堂邑元寿二年库兵要完坚簿》等木牍。除此之外,M164棺中发现有一些竹简,虽残朽较为严重,仍发现其上有墨书字迹。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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