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夹信子遗址
河夹信子遗址为白城市文物保护单位。
河夹信子遗址处于洮南市二龙乡仁义村四社洮儿河南岸,北以洮儿河乡洮儿河为界。地理坐标:北纬45°24′26.4″,东经123°05′15.6″,高程191.800米。2012年被白城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河夹信子遗址南北长500米,东西宽150米,面积为75000平方米,呈长方形。该遗址上面有杂乱无序的民房与遗址中建筑遗迹相互交错,难窥全貌,在民居西部,居民建民房取土时,出土过大量完整简瓦,板瓦,勾滴等建筑材料,同时还出土两块柱础。但地表文物较少,均为辽金时代文物,有少量的陶片和鸡腿坛子残片,和辽白瓷片。遗址的发现为我们研究了解辽金时期的生产生活及民俗提供了实物资料。
夹信子遗址南端有一东西走向的村间小路,该遗址与二龙乡仁义村四社屯相连,屯内有百余户人家,以打渔种地为生。南距二龙林场5000米,西南距二龙乡政府7500米,西北,东北则为洮儿河故道,该遗址位于洮南至大安公路北侧5000米处。
由于洮儿河的冲刷,对遗址西北有所侵害,整个遗址上面大部分为耕地,东侧为民房,地表没有挖坑和取土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