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南省 > 新乡市 > 卫辉市旅游 贡院街清代民居 贡院街清代民居为卫辉市文物保护单位。贡院街清代民居位于卫辉市贡院街9号,为卫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为中心,向东、西、南以房为界,向北20米以大门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四周向外扩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