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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常惜字塔

石常惜字塔

石常惜字塔为长沙市文物保护单位。

北山镇石常惜字塔建于清道光九年(1829),是湖南省今存刻字最多、保存完好的惜字塔之一,位于原石常乡卷石村(今新中村)南桂塘,为须弥座、中空楼阁式全麻石结构,通高4.5米,底部直径2米,宝葫芦形塔顶。

塔基至第二层为五边六角形,边宽0.67米。一、二层各有3个直径24.5厘米的圆形门洞,上下层相错,便于焚烧字纸。正南面第三层竖刻“惜字炉”楷体大字,上有横刻篆体“惜字炉”,右刻“道光九年岁次吉立”,左刻“孟冬月黄公祠建”。第三层东、西两侧分别竖刻劝人奋进的楷体五言诗,其一为:

鸟迹久留芳,文明法自良。

因何而独立,缘草不容彰。

其二已难辨认。另两面刻宝剑图、鲤鱼云龙图,取鱼跃龙门之意。

此塔为黄公祠族人捐资修建,以福佑地方。其北侧民居群内,公祠踪迹依稀可辨,尚有偏房几间,古樟一株。公祠背靠青山,前有山间盆地,视野开阔。于祠前100米处建塔,可否理解为既关风水,又期文运昌盛。

我国敬惜字纸源远流长。古人认为文字是神圣、崇高的,写在纸上的文字,不能随意亵渎。即使是废字纸,也须诚心敬意地烧掉,不可随意丢弃、践踏、糊窗、封坛或与其他废物混杂,必焚烧成灰,按时开坛,祭造字之神仓颉,然后将字灰送至大江大海,称为“送字灰”,同时出现了专为焚烧字纸的“惜字塔”,劝人敬惜字纸。民间世代相传,亵渎字纸是要瞎眼、遭报应的。清朝的《惜字律》,除“敬惜”写出、印出的文字外,还劝导人们写字时要下笔矜慎,不要损害别人。

此塔虽小,却古朴厚重,设计精美,既小巧雅致,又大方美观,有很高的工艺水平,特色独据,且无重修痕迹。塔身刻字富教育意义,寄托了古人对知识的美好向往。由于其有较高的历史、文物价值,1993年公布为长沙县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公布为长沙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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