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路64号民国建筑
该建筑建于1946年,其院落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建有砖木结构的西式楼房1幢,附属楼1幢,平房2幢建筑面积459.4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为242.4平方米,原产权人为霍守义。解放前该处霍自住,解放后该房产由其子霍正实(鼓楼区商业系统离休干部)继承,目前该处现有主楼平房各1幢,其主楼坐北朝南,假三层,青砖外墙,人字顶,四坡顶交错,青瓦带老虎窗壁炉,主楼西侧为平房1幢5间。现该处为霍守义其子霍正实一家自住房屋保护及院内环境均较好。
霍守义(1898-1967年)辽宁本溪人,毕业于北平,高等警官学校,1935年9月任第五十七军第112师师长,1936年授少将衔,抗战胜利后参加进攻山东解放区,1948年任整编第十二军军长兼整编十二师师长,同年7月被我军俘虏,1948年9月22日晋中将衔,1967年6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