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颖文旧居
该建筑建于1937年以前,其院落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建有砖木结构的西式楼房2幢,平房2幢,建筑面积502平方米,原产权人为梁颖文。解放后,该处由政府代管,先后由省政府某部门,军事学院等住用,1990年核定其房产权为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目前该处现有楼房2幢,平房1幢,其楼房坐北朝南,部分假三层,人字顶青瓦,南侧一楼为方形门廊,廊上为露天阳台,东侧上下楼均为房间,整体呈直角形。另一幢也坐北朝南,青砖外墙高二层,四坡顶红瓦,木制门窗,带壁炉,东南侧为突出多边形,上为露天阳台,东北侧原边门,现为出入大门,东北侧平房1幢。现该处为江苏省省级机关干部职工住宅,因住户较多,显得拥挤,房屋保护均一般。
梁颖文,四川长宁人,曾任国*党中央政治委员会财政专门委员会委员,行政院参事,行政院副秘书长,财政部政务次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