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路3号民国建筑
该建筑建于1934年其占地面积719.93平方米,共有普通风格的主楼1幢,平房2幢,产权人为李敬思。李敬思,抗战前在中国银行任职员,津浦铁路局任会计,抗战时在贵阳某大学任教,抗战 后在邮江局任襄理。解放后,在南京市政府财委会工作,本房系李敬思号李无邪买地自建,因解放前李向金成银行借支法币16000元未还清,解放后根据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支行向其清收,李以该房地产抵偿,1957年12月市房产局接管此处,后核定其产权为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目前此处现有主楼及平房各1幢,其主楼坐北朝南,砖木结构,高三层,红砖外墙,四坡顶,红瓦,带老虎窗壁炉,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现为普通居民住宅,保护状况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