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镇原属新昌县管辖。
1959年11月新昌县划归嵊县后,黄泽人民公社是全县19个人民公社之一,驻地黄泽镇,管辖藕岸、大明市、孟家塘、明山、明溪六个管理区。
1961年7月起,调整公社规模,黄泽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所辖管理区为人民公社。
1961年10月,恢复新昌县建制。
并县前属新昌县的黄泽镇及藕岸公社兰洲、麻车大队划归嵊县。
1962年7月,黄泽镇大岙底大队划入新昌县。
1979年底,黄泽区辖黄泽、明溪、灵山、明山4个人民公社,1981年2月,恢复黄泽镇为建制镇,1983年3月起,改人民公社体制为乡村建制。
黄泽区辖黄泽镇、明溪乡、灵山乡、明山乡,共5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
1992年5月,撤区并乡,黄泽区公所属乡镇合并成黄泽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