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在原第二居民委员会和第三居民委员会基础上成立了第三居民委员会和第四居民委员会,2002年8月,庆政法[2002]44号文件批复成立石龙社区,由第三第四居民委员会组成。
从此,松源镇居民委员会管理模式变更为社区管理模式。
原社区办公地点租在濛洲路10号。
2008年9月通过国有资产划拨搬迁到下宅巷6号新办公楼,办公条件极大改善。
近年来,政府十分重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加强。
2011年12月撤镇设街道后属松源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