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乡辖区在清季属德政乡,解放前属浦阳区广德乡。
1949年5月全县解放,属浦阳区广明乡,同年11浦阳区撤销,改属横溪区,次年10月广明乡分设为花桥乡、金银乡。
1958年10月以区建社,为浦西公社花桥、金银管理区,1960年1月浦江县并入义乌县时为花桥、金银大队,同年4月金银大队并入。
1961年7月,为浦江区花桥人民公社。
1967年1月恢复浦江县后公社由县直属。
1980年9月恢复区建制,属浦西区。
1983年9月政社分设后改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