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梅枫乡,白枫桥乡,江左乡合并,设峰江乡。
属路桥区。
1951年,属新桥区公所。
1956年安溶乡并入。
属新桥区。
1958年11月人民公社化运动改为新桥人民公社峰江管理区。
1961年9月改峰江公社。
1969年6月改公社革委会。
1983年12月复置峰江乡。
1992年5月撤扩并时,清陶、保全二乡合入,改峰江镇。
1994年8月,路桥成立县级区,峰江镇属路桥区管辖。
2002年4月,撤销峰江镇设峰江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