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之前,垄头村属玉环厅第二十部。
民国始,属玉环县第四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始,属玉环县三盘区东屏镇第三、第四保。
1952年10月,设寮垄乡,垄头村划为寮垄乡为第一、第二村。
1953年6月10日洞头置县,7月后归属洞头县。
1956年2月,洞头、寮垄、半屏三乡合并为洞头乡,垄头村归属洞头乡。
1961年公社化时成立洞头人民公社垄头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后建为垄头行政村。
1996年8月,省民政厅批准将原洞头乡更名东屏镇后,垄头村归属东屏镇。
2011年5月,东屏镇改为东屏街道,垄头村归属东屏街道东港社区。
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