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九年(1731),始称“南台”。
1913年属城中区团、上南区团部分辖地;1934年属一区;1940年为凤山和镇关乡属地;1950年属一区(县城)凤山镇、镇关乡、龙灵乡属地;1953年设南台区,1958年城关镇、南台区合并设先锋公社,1961年改为南台区,1970年复改南台公社,1984年复称南台区,1988年区、乡体制改革,将南台区、乌峰镇合并,改为乌峰镇,2013年撤销乌峰镇,更名为南台街道,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