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荷花公社辖10个大队。
1979年,荷花公社由雨伞大队分出雨伞、甘蔗寨大队;民团大队分出民团、杏塘大队;羡多大队分出羡多、尖山大队;朗蒲大队分出朗蒲、汪李大队;三营大队分出三营、余家营大队;大寨大队分出大寨、三家村大队;清水大队分出清水、荆陈大队,共17个大队。
1984年3月,体制改革,荷花公社分出荷花、清水两区,同时改称为荷花区公所:下辖10个小乡政府。
1988年,撤区建乡,荷花区公所改称为荷花傣族佤族乡人民政府。
2011年6月,荷花傣族佤族乡撤乡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