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南诏大理国时期的“浪宋十二寨”包括江末、小弓箭两村。
元明两朝至清康熙年间属丽江木府兰州罗氏土知州属地。
1737年始属丽江府吉尾、山后约,清晚期归属丽江县山后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属兰坪州兔峨土舍领地,后为兔峨里。
1921年划编为第四区兔峨里,时有江末、水井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归属第六区兔峨镇,1938年改为保甲制,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江末、水井、小弓箭、瓦窑场、大麦地、马草地、羊鼻子7个村划编为兔峨镇第三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原兔峨镇第三保之江末、水井、小弓箭3个村及周围为区域成立第六区江末乡,乡政权驻江末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兔峨公社江末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属第四区兔峨片江末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兔峨区革命委员会江末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兔峨公社革命委员会江末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兔峨区江末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兔峨乡江末村公所。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称兔峨乡江末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