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耿马成立傣族佤族自治县,所下设的5个区58个乡编制中,新和属58个乡之一,当时名称为蒙化乡后改称新和乡,隶属勐永区。
1969年4月区、乡、合作社改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勐永区改称为永忠公社,新和乡改称为新和大队,隶属永忠公社。
1984年2月至5月,实行农村政社合一体制改革,设区建乡,政社分设,公社改区,大队改乡,生产队改合作社。
原永忠公社改称为勐永区,新和大队改称为新和乡,隶属勐永区。
1988年1月至4月,实行区乡体制改革,区改乡(镇),乡改村公所;勐永区改称为勐永镇;新和乡改称为新和村办事处,隶属勐永镇。
2000年实行村级体制改革,村公所(办事处)改为村民委员会,新和村办事处改称为新和村民委员会至今,隶属勐永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