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洲是大理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早在六诏与河蛮并存时就已是白族聚居之地,原为大理河蛮的城邑,隋史万岁曾驻兵于此,因而称“史城”或“史赕”,唐代南诏的故都亦曾建于此,时称大厘城,当时已时“邑居人户尤众”,是南诏时期“十睑之一”。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汉武帝置益州郡灵24县,喜洲属叶榆县址。
汉武帝采取“守令治其人,酋长世其官,不相侵夺”的政治策略,河蛮大多姓多居于喜洲一带,成为西南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之一,民间也多以喜洲为白国本部。
东汉时期改属永昌郡,改称叶榆县,蜀汉时期属云南郡,晋及南北朝属东阳河郡,隋代属昆州。
唐初为羁縻匡州地,唐玄宗天宝年间为南诏所据。
自设叶榆县,历840年。
南诏时在喜洲一带设大厘睑,又称史睑,为南诏十睑之一,是中央政权直接统治的地方。
睑若州,为南诏中心城市,并于上关筑龙口城。
《大理县志稿》载:“唐大历十四年,异牟寻立功迁史城,贞元初始改筑羊苴咩城。”后晋天福二年(937年),大理国时期,喜洲为喜赕。
南宋宝事二年(1254年)元灭大理国,设太和三千户所,领属喜洲,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置太和县。
民国三年(1914年),太和县改名大理县,直属云南省。
县下设区,区下设乡镇,喜洲属上乡区。
民国十二年(1923年),大理县辖四个区,喜洲为第二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废区设乡镇。
喜洲镇为云沧乡、五台镇。
1950年1月,为大理县第二区。
1951年,为喜洲区。
1956年,小乡并大乡,设周城乡、文兴乡、五台乡、金沙乡、作邑乡。
1958年,喜洲镇分别属于大理市东风人民公社和大理市红旗人民公社。
1960年,沙村、金河、河矣江属大理县洱海区人民政府,1964年撤销洱海区人民政府,划回喜洲区。
1961年,撤销大公社,分为喜洲、湾桥公社,南以作邑为界。
1962年,改为喜洲区。
1983年,为喜洲区。
1985年,喜洲区改为喜洲镇人民政府,后经省政府批准,设为建制镇。
1994年,大理市人民政府确定,花甸药材场行政区划归喜洲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