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十年(1884),设库车直隶抚民厅,阿拉哈格乡属西乡辖区。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阿拉哈格乡属第四区辖。
1913年库车建县,阿拉哈格乡仍属第四区辖。
1930年新和建县,第四区渭干河以西村庄划拨新和县。
阿拉哈格乡仍沿用第四区名称。
1948年库车县对区、乡、镇、保、甲重新整编,阿拉哈格乡改编为第三区,称三星乡。
1950年,阿拉哈格乡被编为第四区。
1953年库车行政区划分时阿拉哈格乡仍称第四区。
1958年成立先锋、钢铁、解放3个公社。
1959年先锋、钢铁、解放3社合并,称解放公社,同年,改为阿拉哈格公社。
1966年改为前进公社。
1978年恢复阿拉哈格公社。
1984年建阿拉哈格乡。
2001年,撤乡设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