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是回龙乡十二保,解放初期称回龙乡农民协会第十二分会,合作化时期,曾与泉水村郑湾、五叉路(4社)合并。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与林泉村合并,称为光辉耕作区。
1962年,林泉村分出后,泉水村两个合作社回泉水,又更名为新市管理区。
1965年“四清”运动后,又称作八大队。
1983年恢复乡、村建制,改称前进乡新市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2019年12月,前进乡撤乡设前进镇,该村属前进镇管辖。
2020年5月,名山区开展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将林泉村、尖峰村、新市村合并为新市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新市村村委会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