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红原县被命名为第三批四川省省级生态县。
2024年1月,红原县被评定为2023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市、区)。
2024年1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3年12月,四川省水利厅公示红原县为四川省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2023年11月,红原县被评定为第七批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2023年8月,红原县被纳入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2022年11月,红原县被认定为第四批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2022年1月,红原县牦牛现代农业园区被确定为2021年度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
2021年8月,红原县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红原县人口数量为4.66万人,位列阿坝州各县市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0位,位列四川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75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2757位。
2020年6月,红原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长征片区(红一方面军)、长征片区(红四方面军))。
2018年9月,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出炉,红原县在列。
2018年2月,红原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