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设立得木行政村。
1960年5月,巴塘县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同年9月,设立得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得木生产大队、得木大队。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72年5月,更名为得木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1年6月,复名得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7月,撤销得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得木村民委员会,简称得木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