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北常村为北常里,属翼川乡;公元1939年,建北常行政村,属第四区辖;1953年5月,建县、乡建制,北常属北常乡;1956年3月,为北常高级合作社;1958年11月,属卫星公社,改称为北常管理区;1961年7月,属南梁公社,改称为北常生产大队;1963年,属武池公社,称北常生产大队;1984年9月,实行乡镇建制,属武池乡,称北常村民委员会;2001年3月,乡镇合并,属南梁镇,仍称北常村民委员会。
自命名起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