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家墕遗址位于兴县康宁镇新庄村乡穆家墕自然村,年代为汉代。穆家墕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37767.253,Y=37509649.907。北由遗址中心点向北延伸30米至山地,东由遗址中心点向东延伸30米至山地,南由遗址中心点向南延伸30米至道路北沿,西由遗址中心点向西延伸20米至坡底。面积1.1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90米至山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100米至道路,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20米至河北沿,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100米至坡底。面积5.52公顷。
康宁烽火台(康宁墓群)位于兴县康宁镇康宁村,年代为明至清(明至清)。康宁烽火台(康宁墓群)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烽火台北墙基向北延伸40米至山地,东由烽火台东墙基向东延伸80米至山地,南由烽火台南墙基向南延伸50米至山地,西由烽火台南墙基向南延伸15米至山地。面积1.0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35米至山沟,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35米至山地,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30米至山地,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40米至山地。面积1.84公顷。
康宁人民公社社址(康宁供销合作社旧址)位于兴县康宁镇康宁村高崖湾自然村,年代为1958年(1950年)。康宁人民公社社址(康宁供销合作社旧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人民公社社址院落外墙向北延伸20米至道路南沿,东由供销合作社旧址东房后墙向东延伸20米至道路西沿,南由人民公社社址院落外墙向南延伸35米至民居外墙,西由人民公社社址院落外墙向西延伸25米至耕地。面积11306.12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25米至民居外墙,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50米至河道西沿,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45米至道路北沿,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40米至道路东沿。面积24615.95平方米。
康宁遗址(康宁北遗址)位于兴县康宁镇康宁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汉代(新石器时代)。康宁遗址(康宁北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康宁遗址遗址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43319.818,Y=37505059.125。北由遗址中心点向北延伸45米至道路,东由遗址中心点向东延伸70米至耕地,南由遗址中心点向南延伸80米至耕地,西由中心点向西延伸95米至铁路。康宁北遗址遗址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43523.908,Y=37504831.061。北由遗址中心点向北延伸67米至耕地,东由遗址中心点向东延伸115米至耕地,南由遗址中心点向南延伸65米至道路,西由遗址中心点向西延伸100米至耕地。面积4.21公顷。建设控
刘家庄遗址位于兴县康宁镇刘家庄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夏、东周。刘家庄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46721.099,Y=37504559.285。北由中心点向北延伸115米至道路,东由中心点向东延伸160米至山顶,南由中心点向南延伸120米至道路,西由中心点向西延伸115米至空地。面积5.7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95米至山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150米至铁路,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80米至山顶,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70米至道路。面积13.02公顷。
安家庄西遗址位于兴县康宁镇安家庄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汉代。安家庄西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至坎边缘。面积5262.15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12875.82平方米。
刘家庄水井位于兴县康宁镇刘家庄村,年代为清代。刘家庄水井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3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3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3米,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3米。面积102.10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至道路北沿,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至居民墙,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7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8米至道路东沿。面积600.15平方米。
张家崖遗址位于兴县康宁镇张家崖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汉代、东周。张家崖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7米至道路北沿,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面积23597.55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至道路南沿,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35185.36平方米。
安家庄东遗址位于兴县康宁镇安家庄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东周。安家庄东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面积7099.89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1米至围墙,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14890.56平方米。
刘家庄1号宅门位于兴县康宁镇刘家庄村,年代为清代。刘家庄1号宅门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宅门后墙向北延伸11米至空地,东由宅门山墙向东延伸17米至民居外墙,南由宅门前墙向南延伸13米至道路北沿,西由宅门山墙向西延伸12米至民居外墙。面积816.60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10米至空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2米至铁路西沿,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13米至民居外墙,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15米至道路东沿。面积3215.96平方米。
曹家坡遗址位于兴县康宁镇曹家坡村,年代为战国。曹家坡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面积19116.18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29696.5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