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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兴县蔡家崖乡文化旅游景点

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

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位于兴县蔡家崖,地处晋西高原,吕梁山西麓、蔚汾河北岸。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这里曾是0中央晋绥分局、晋绥边区政府、晋绥军区司令部所在地。晋绥地区是我国最早的根据地之一。它包括山西省同蒲铁路以西的大部。原绥远省黄河以东及平绥铁路以北的广大地区,是华北、华中、华南各解放区与陕甘宁边区联系的枢纽和唯一通道。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贺龙与关向应遵照党中央指示,率一二0师从陕北挺进抗日前线,开展了广泛的游击战争。一二0师在给敌人沉重打击的同时,广泛发动武装群众,开展兵民结合的武装斗争。1938年,一二0师在太原以北展开了游击战,切断同蒲交通线,袭击太原飞机厂,并成功地阻击了大同敌寇26师团的进犯,奠定了晋西北抗日根据地

北坡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旧址

北坡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旧址时代:1942年地址:吕梁市兴县蔡家崖乡北坡村内北坡晋绥分局旧址,位于兴县蔡家崖乡北坡村内。1942年8月,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正式成立,驻北坡村,关向应任书记,林枫任副书记,委员有贺龙、周士第等人。晋绥分局成立后,对党政军民各级领导机构进行了精简,重新调整了行政区划,统一了党政军组织的辖区,实现了党的一元化领导,加强了党组织、政权和国防建设,为克服经济困难,加强对敌斗争,恢复和扩大根据地创造了有利条件。北坡晋绥分局旧址内的建筑均建造于清代,坐北面南,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82平方米,现存4处院落,分别为:上院、东院、中院、下院。北坡晋绥分局旧址作为晋绥边区中共最高领导机关的驻地,统一领导了晋

晋绥边区革命活动旧址

晋绥边区革命活动旧址位于山西兴县蔡家崖乡,原为爱国人士牛友兰先生的宅院和花园,分三个套院,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这里作为晋绥首府,晋绥党政军主要领导人贺龙、关向应、林枫、续范亭、李井泉、吕正操、周士第、牛荫冠等长期生活和战斗在这里。中央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任弼时赴西柏坡时曾路居这里。纪念馆现存“领袖路居旧居”、“晋绥干部会议会址(晋绥军区礼堂旧址)”、“毛主席对晋绥日报人员谈话旧址”、六柳亭等,此外还有贺龙元帅汉白玉雕像。199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4300件,主要为抗日战争以来的版本文献和近现代文物实物及照片。纪念馆展厅面积1050平方米,共分

石岭则遗址

石岭则遗址位于兴县蔡家崖乡石岭则村西北约500米,年代为旧石器时代。石岭则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60012.594,Y=37500625.637。北由遗址中心点向北延伸35米至护坡边沿,东由遗址中心点向东延伸85米至山地,南由遗址中心点向南延伸42米至山地,西由遗址中心点向西延伸95米至山脊。面积1.1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15米至道路南沿,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20米至山地,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20米至山地,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12米至山地。面积0.86公顷。

杨家坡洪涛印刷厂旧址

杨家坡洪涛印刷厂旧址位于兴县蔡家崖乡杨家坡村,年代为民国三十四年(1945),2022年12月,被公布为吕梁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外墙向外延伸11米至道路南沿,东由文物本体外墙向外延伸30米至现状居民外墙,南由文物本体外墙向外延伸8米至道路北沿,西由文物本体外墙向外延伸21米至现状居民围墙。面积4352.88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6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6米至现状居民墙,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4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7米至现状居民外墙。面积9824.64平方米。

胡家山墓地

胡家山墓地位于兴县蔡家崖乡胡家山村北约100米大叶子梁,年代为道光十七年(1899年)。胡家山墓地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碑楼向北延伸65米至墓地围栏,东由墓地围栏向东延伸17米至墓地围栏,南由墓地围栏向南延伸11米至墓地围栏,西由墓地围栏向西延伸20米至墓地围栏。面积0.2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15米至农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15米至山地,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15米至农田,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15米至山地。面积0.42公顷。

蔡家崖瓦窑址

蔡家崖瓦窑址位于兴县蔡家崖乡蔡家崖村,年代为明至清代。蔡家崖瓦窑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7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25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面积2273.31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7910.71平方米。

杨家坡墓群

杨家坡墓群位于兴县蔡家崖乡杨家坡村,年代为清代。杨家坡墓群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面积5399.06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13986.21平方米。

古城岭遗址

古城岭遗址位于兴县蔡家崖乡石楞则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东周。古城岭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面积7284.64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15876.11平方米。

木兰岗晋绥领导人家属驻地

木兰岗晋绥领导人家属驻地位于兴县蔡家崖乡木兰岗村,年代为近现代。木兰岗晋绥领导人家属驻地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东院外墙向外延伸10米至现状居民墙,东由东院外墙向外延伸10米,南由西院南墙向外延伸10米,西由西院外墙向外延伸5米至斜坡上边沿。面积2616.76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2米至现状居民房屋外墙,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至现状居民窑洞外墙,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7米至自然斜坡底。面积5387.26平方米。

石楞则遗址

石楞则遗址位于兴县蔡家崖乡石楞则村西约300米,年代为旧石器时代。石楞则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60465.959,Y=37500480.828。北由遗址中心点向北延伸50米至山坳,东由遗址中心点向东延伸70米至护坡边沿,南由遗址中心点向南延伸33米至台地边沿,西由遗址中心点向西延伸30米至空地。面积1.1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50米至空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30米至河道西沿,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60米至山坳,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30米至护坡边沿。面积2.70公顷。

张家圪埚堡址

张家圪埚堡址位于兴县蔡家崖乡张家圪埚村西约50米的圪埚梁,年代为明代。张家圪埚堡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堡址墙基向北延伸15米至山地,东由堡址墙基向东延伸15米至山地,南由堡址墙基向南延伸15米至山地,西由堡址墙基向西延伸15米至山地。面积0.1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15米至山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15米至山地,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15米至山地,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15米至山地。面积0.34公顷。

高本泉遗址(高本泉墓群)

高本泉遗址(高本泉墓群)位于兴县蔡家崖乡刘家壕村高本泉自然村,年代为宋至元代。高本泉遗址(高本泉墓群)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70870.777,Y=37504403.144。北由中心点向北延伸115米至山地,东由中心点向东延伸65米至山地,南由中心点向南延伸130米至山地,西由中心点向西延伸60米至山地。面积2.6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35米至山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35米至山地,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35米至山地,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35米至山地。面积2.69公顷。

杨家坡古村落

杨家坡古村落位于兴县蔡家崖乡杨家坡村,年代为清代。杨家坡古村落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二号宅门外墙向北延伸21米至道路,东由四号民宅院落外墙向东延伸22米至道路,南由杨家坡油坊旧址院落外墙向南延伸5米至道路,西由二号宅门外墙向西延伸49米至道路。面积16780.67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74米至山体,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51米至道路东沿,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42米至河道南岸,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62米至山体。面积41777.38平方米。

胡家山化石出土点

胡家山化石出土点位于兴县蔡家崖乡胡家山村,年代为旧石器时代。胡家山化石出土点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66882.626,Y=37508508.442。北由遗址中心点向北延伸90米至坡地,东由遗址中心点向东延伸110米至坡地,南由遗址中心点向外延伸95米至坡地,西由遗址中心点向西延伸120米至坡地。面积2.2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40米至坡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60米至坡地,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45米至坡地,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50米至坡地。面积6.07公顷。

高本泉化石出土点

高本泉化石出土点位于兴县蔡家崖乡刘家壕村高本泉自然村,年代为旧石器时代。高本泉化石出土点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70445.232,Y=37503752.344。北由遗址中心点向北延伸180米至坡地,东由遗址中心点向东延伸120米至坡地,南由遗址中心点向南延伸175米至道路,西由遗址中心点向西延伸150米至坡地。面积6.3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40米至坡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70米至道路,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35米至坡地,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60米至坡地。面积5.04公顷。

高本泉瓦窑址

高本泉瓦窑址位于兴县蔡家崖乡刘家壕村高本泉自然村,年代为元代。高本泉瓦窑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坐标X=4270440.010,Y=37504129.635。北由遗址中心点向北延伸17米至山体,东由遗址中心点向东延伸16米至道路西沿,南由遗址中心点向南延伸15米至空地,西由遗址中心点向西延伸11米至山体。面积0.1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26米至山坳,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3米至道路东沿,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8米至山底,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8米至山坳。面积0.13公顷。

温氏家族墓群

温氏家族墓群位于兴县蔡家崖乡蔡家崖村,年代为清代。温氏家族墓群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9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8米至坎边缘,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8米至坎边缘,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3米至坎边缘。面积1970.23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6565.8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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