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设立大槲树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大槲树生产大队,设立大槲树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大槲树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大树槲乡大槲树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大槲树乡大槲树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大槲树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大槲树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大槲树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大槲树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