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设北马立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北马生产大队,设立北马村村民委员会。
1950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北马行政村,1957年为附城基点北马乡北马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北马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北马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北马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北马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