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曰神农乡,明代称丰溢乡,清代改团池乡。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一都、第二都、第三都。
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五区(陈区)、二区(三甲)、二区(长寿、徘徊一带)、抗日民主政府四区、(部分一度属陵高县、建宁县)。
1945年高平解放,分属四区(陈区)、六区(三甲)。
1949年,属高平县第六区。
1956年3月撤区建乡,分属口则乡、下台乡。
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分属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
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设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团池乡。
2000年7月恢复原“神农”名,设立神农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