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务本都,下辖五里有四村:河头、贾张(掌)、元(原)村、曹家堰。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
河头编村为主村,小川、庾家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河头乡,下辖河头、小川、余家、北宋壁四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前明高级合作社,简称“前明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故县公社,置河头生产大队,下辖1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故县乡,河头大队随改为河头村民委员会,下辖10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池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