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西城都,辖下四里有四村:郝店、私马(司马)、冯村、王董。
并设郝店集,系一地经济、文化、交通、政治中心。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冯村编村、为主村。
郝店、王董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申家庄乡,下辖东申家庄、西申家庄、郝店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三星高级合作社,简称“三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郝店生产大队,下辖12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郝店大队随改为郝店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