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清和都,下辖三里有四村:岭头、东和、西和、中和。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须村编村、为主村。
朔村、北岭头、南岭头、辉河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须村乡,下辖须村、北张、南岭头、朔村、寨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庆丰高级合作社,简称“庆丰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北呈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北呈公社,置南岭头生产大队,下辖5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北呈乡,南岭头大队随改为南岭头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北呈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