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坳里村经过互助组,初级社到1958年,坳里村建制为坳里大队,下设8个生产队,隶属长武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归相公乡人民政府管辖。
1982年,以沟为界,将坳里村分为两个行政村,即:(沟南)坳南村,(沟北)坳北村。
坳南村共辖3个村民小组。
坳北村共有3个村民小组。
2009年12月,坳南、坳北合并为一个行政村,成立坳里村村民委员会,归相公镇人民政府管辖。
2015年,贺峪村并入坳里村,保留坳里村村民委员会,归相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