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属薛郡滕县,汉隶属鲁国蕃县,晋隶属彭城国蕃县,南朝隶属彭城郡蕃县,隋、唐、宋皆隶属彭城郡滕县;金、元隶属滕州,明初,隶属山东布政司济宁府滕县,明洪武十八年改属山东兖州府滕县,明正统年间滕县辖9乡87社,界河是当时的“使相乡东陈(北沙河)社、枣庄社”。
清沿明制。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阀混战,无一定政区。
1931年县境部九区,界河镇是地五区的东部。
南京民国政府期间的1941年,滕县划分为9个统区70个乡,界河镇是当时的五区界河乡、赵辛街乡、村设保甲制。
1945年滕县解放,划分9个区,今之界河镇和龙阳镇同为滕县第七区。
建国后1951年界河区改为界河乡,仍属滕县七区所辖。
1955年9月七区改名界河区。
1958年6月,全区撤区并乡,界河区划分为界河乡、龙阳乡、顾庙乡、司堂乡。
是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四个乡合建“红旗人民公社”,社址设在南界河村。
1959年十月公社调整改为界河、龙阳两个公社。
1965年1月界河公社改为界河区。
1984年3月改为界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