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阳谷县划分为17个乡,高庙王及其附近村庄为高庙王乡,乡公所驻高庙王村。
1930年,划归第一区,建国初期仍为第一区。
1953年郎集、中孔以南村庄划归寿张县。
1964年11月原寿张县撤销,今高庙王乡所属村庄分属西湖、李台两个区。
1971年3月撤区并社,以原属西湖区的高庙王、朱施董两社,原属李台区中孔、徐集、秦楼三社合并成立高庙王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人民公社设高庙王乡。
2013年11月撤乡设高庙王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