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属金山乡,设徐村、亭口、蓬夼三社。
1912年,属第六区亭口镇、大杨家镇和荆山、宝山、蓬夼等乡。
1941年3月,属栖东县亭口区(五区)和金山区(七区),其东北黄土壤等五村属儒林区。
1953年改称十五区和十七区。
1956年3月,撤销亭口区,9月设亭口乡和枣林乡。
1958年3月,枣林乡、大杨家乡并于亭口乡,9月成立亭口人民公社,辖68个自然村。
1984年,改亭口人民公社为亭口镇,其南境划归新建的占疃乡。
1995年11月27日,撤销占疃乡,其行政区域并入亭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