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十三年(1640)属巨冶河路。
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属东北乡。
1924年属老僧口乡。
1948年为董家区。
1950年7月设第四区董家乡。
1956年设董家区董家镇。
1958年10月设平原公社。
1959年5月属平原公社董家管理区。
1961年8月将平原公社改称董家区。
1968年6月撤区改为董家公社。
1984年3月政社分开改成董家区。
1985年10月撤区设立董家镇,2016年9月2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济政字〔2016〕51号),撤销董家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董家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董家镇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