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为马家村,1955年合作化时称马家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改为马家大队,,1966年与上房、沈家村合并为街子大队,1980年划分上房、沈家、马家三个大队沿用至今。
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成立马家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