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镇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建圩。 民国时期,为普宁县第二区区署驻地。 1949年,为普宁县人民政府驻地。 建立流沙市(镇),除流沙市(镇)外。 1949年10月,含北沙区和南沙区。 1950年5月,北沙区、南沙区并为流沙区。 1951年,改称第二区。 1957年,撤区建乡含华溪乡。 1958年3月,撤乡归入流沙镇,同年9月撤镇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1年3月,人民公社规模划小,辖境含流沙、晖含、马栅等3个人民公社。 1963年1月,撤销晖含、马栅人民公社,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4年11月,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流沙镇,为县城所在镇。 1983年,流沙人民公社改称流沙区。 1986年12月,撤销流沙区,原流沙区辖地并入流沙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流沙镇,设立流沙东街道。 |
民国时期,为普宁县第二区区署驻地。 1949年解放后,为普宁县人民政府驻地。 建立流沙市(镇),除流沙市(镇)外。 1949年10月,含北沙区和南沙区。 1950年5月,北沙区、南沙区并为流沙区。 1951年,改称第二区。 1957年,撤区建乡含华溪乡。 1958年3月,撤乡归入流沙镇,同年9月撤镇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1年3月,人民公社规模划小,辖境含流沙、晖含、马栅等3个人民公社。 1963年1月撤销晖含、马栅人民公社,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4年11月,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流沙镇,为县城所在镇。 1983年,流沙人民公社改称流沙区。 1986年12月,撤销流沙区,原流沙区辖地并入流沙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流沙镇,设立流沙南街道。 |
流沙镇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建圩。 民国时期,为普宁县第二区区署驻地。 1949年,普宁县人民政府驻地。 建立流沙市(镇),除流沙市(镇)外。 1949年10月,含北沙区和南沙区。 1950年5月,北沙区、南沙区并为流沙区。 1951年,改称第二区。 1957年,撤区建乡含华溪乡。 1958年3月,撤乡归入流沙镇,同年9月撤镇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1年3月,人民公社规模划小,辖境含流沙、晖含、马栅等3个人民公社。 1963年1月,撤销晖含、马栅人民公社,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4年11月,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流沙镇,为县城所在镇。 1983年,流沙人民公社改称流沙区。 1986年12月,撤销流沙区,原流沙区辖地并入流沙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流沙镇,设立流沙西街道。 |
流沙镇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建圩。 民国时期,为普宁县第二区区署驻地。 1949年,为普宁县人民政府驻地。 建立流沙市(镇),除流沙市(镇)外。 1949年10月,含北沙区和南沙区。 1950年5月,北沙区、南沙区并为流沙区。 1951年,改称第二区。 1957年,撤区建乡含华溪乡。 1958年3月,撤乡归入流沙镇,同年9月撤镇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1年3月,人民公社规模划小,辖境含流沙、晖含、马栅等3个人民公社。 1963年1月,撤销晖含、马栅人民公社,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4年11月,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流沙镇,为县城所在镇。 1983年,流沙人民公社改称流沙区。 1986年12月,撤销流沙区,原流沙区辖地并入流沙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流沙镇,设立流沙北街道。 |
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二区的十赤乡和八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后,属普宁县第二区。 1958年,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6年,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新置池尾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设池尾区。 1986年,撤区设立池尾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池尾镇,设立池尾街道。 |
明代,在今乌石村设分司。 清雍正十年(1732年),将潮阳县戎水都划归普宁县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二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初期,仍属第二区。 1957年,建立燎原乡。 1958年,并入大坝人民公社。 1974年,从大坝人民公社析出新置燎原人民公社。 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建制,设立燎原区。 1986年,撤区设立燎原镇。 2013年2月2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批复普宁撤销燎原镇建制,设立燎原街道。 |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0月,地处山区的锡坑乡属南山管理局,平原各村属普宁县第二区。 中华人民共和解放后,初属普宁县第二区。 1950年,属第三区。 1957年,撤区设立大南山乡。 1958年,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2年,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建立大南山人民公社。 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改设大南山区。 1985年,镇址从原石头圩迁至平头岭。 1986年,撤区设立大南山镇。 2013年2月2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大南山镇,设立大南山街道。 |
赤岗镇在明、清属黄坑都。 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一区。 1949年10月后,属普宁县普宁(洪阳)市、洪阳区、第一区。 1957年,设立赤岗乡。 1958年,并入洪阳乡(当年9月属洪阳公社)。 1961年3月,成立赤岗公社。 1963年1月,再并入洪阳公社。 1966年2月,复置赤岗公社。 1983年,公社改区。 1986年,区改镇。 |
1957年,建大坝乡。 1958年,并入大坝公社区。 1974年,燎原分出另设。 1983年,改区。 1986年,设镇。 |
明、清代和民国时期为普宁县城。 明万历三年(1575年),普宁县城设于洪阳。 1949年7月1日,普宁县人民政府设址于流沙。 同年10月故城解放后,曾先后设为洪阳市、洪阳区、普宁县第一区、洪阳乡、洪阳人民公社。 1983年底,又设洪阳区。 1986年12月,设洪阳镇。 |
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八区。 解放初设钟堂区。 1951年,称第八区。 1958年,置南溪公社。 1974年,析出广太公社、仍称南溪公社。 1984年,改区。 1986年,设镇。 |
明、清,广太镇境域属黄坑都。 民国时期,先后属普宁县第八区、第一区。 1949年10月后,先后属钟堂区、第八区。 1957年,设立广太乡,后并入南溪乡。 1958年9月,属南溪公社。 1961年,从南溪公社析出成立广太公社。 1963年,又并入南溪公社。 1974年,复设广太公社。 1983年,广太公社改区。 1986年,广太区改镇。 |
1957年,建麒麟乡。 1958年,并入南径公社。 1966年,从南径公社析出建立麒麟公社。 1983年,麒麟公社改麒麟区。 1986年,麒麟区设镇。 |
明代属潮阳县、普宁县黄山都。 清代属普宁县黄山都。 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四区、第三区。 解放初期,属普宁县麒麟区、第四区。 1957年,撤区设南径乡。 1958年9月,并入南径人民公社。 1961年3月,分出成立大陇人民公社。 1963年1月,大陇人民公社并入南径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设南径区。 1986年,撤区设镇。 |
明、清代,属普宁县陇水都。 民国时期,先后属普宁县第五区、第三区。 五十年代初期,属普宁县塘桥区、占陇区、第五区。 1957年,撤区设立早塘乡。 1958年3月,并为占陇乡。 1958年9月,并入占陇人民公社。 1961年,分占陇、早塘、桥柱等人民公社。 1963年,重并为占陇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涉区。 1986年,撤区设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