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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流沙镇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建圩。

民国时期,为普宁县第二区区署驻地。

1949年,为普宁县人民政府驻地。

建立流沙市(镇),除流沙市(镇)外。

1949年10月,含北沙区和南沙区。

1950年5月,北沙区、南沙区并为流沙区。

1951年,改称第二区。

1957年,撤区建乡含华溪乡。

1958年3月,撤乡归入流沙镇,同年9月撤镇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1年3月,人民公社规模划小,辖境含流沙、晖含、马栅等3个人民公社。

1963年1月,撤销晖含、马栅人民公社,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4年11月,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流沙镇,为县城所在镇。

1983年,流沙人民公社改称流沙区。

1986年12月,撤销流沙区,原流沙区辖地并入流沙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流沙镇,设立流沙东街道。

民国时期,为普宁县第二区区署驻地。

1949年解放后,为普宁县人民政府驻地。

建立流沙市(镇),除流沙市(镇)外。

1949年10月,含北沙区和南沙区。

1950年5月,北沙区、南沙区并为流沙区。

1951年,改称第二区。

1957年,撤区建乡含华溪乡。

1958年3月,撤乡归入流沙镇,同年9月撤镇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1年3月,人民公社规模划小,辖境含流沙、晖含、马栅等3个人民公社。

1963年1月撤销晖含、马栅人民公社,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4年11月,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流沙镇,为县城所在镇。

1983年,流沙人民公社改称流沙区。

1986年12月,撤销流沙区,原流沙区辖地并入流沙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流沙镇,设立流沙南街道。

流沙镇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建圩。

民国时期,为普宁县第二区区署驻地。

1949年,普宁县人民政府驻地。

建立流沙市(镇),除流沙市(镇)外。

1949年10月,含北沙区和南沙区。

1950年5月,北沙区、南沙区并为流沙区。

1951年,改称第二区。

1957年,撤区建乡含华溪乡。

1958年3月,撤乡归入流沙镇,同年9月撤镇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1年3月,人民公社规模划小,辖境含流沙、晖含、马栅等3个人民公社。

1963年1月,撤销晖含、马栅人民公社,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4年11月,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流沙镇,为县城所在镇。

1983年,流沙人民公社改称流沙区。

1986年12月,撤销流沙区,原流沙区辖地并入流沙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流沙镇,设立流沙西街道。

流沙镇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建圩。

民国时期,为普宁县第二区区署驻地。

1949年,为普宁县人民政府驻地。

建立流沙市(镇),除流沙市(镇)外。

1949年10月,含北沙区和南沙区。

1950年5月,北沙区、南沙区并为流沙区。

1951年,改称第二区。

1957年,撤区建乡含华溪乡。

1958年3月,撤乡归入流沙镇,同年9月撤镇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1年3月,人民公社规模划小,辖境含流沙、晖含、马栅等3个人民公社。

1963年1月,撤销晖含、马栅人民公社,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4年11月,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流沙镇,为县城所在镇。

1983年,流沙人民公社改称流沙区。

1986年12月,撤销流沙区,原流沙区辖地并入流沙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流沙镇,设立流沙北街道。

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二区的十赤乡和八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后,属普宁县第二区。

1958年,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6年,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新置池尾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设池尾区。

1986年,撤区设立池尾镇。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池尾镇,设立池尾街道。

明代,在今乌石村设分司。

清雍正十年(1732年),将潮阳县戎水都划归普宁县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二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初期,仍属第二区。

1957年,建立燎原乡。

1958年,并入大坝人民公社。

1974年,从大坝人民公社析出新置燎原人民公社。

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建制,设立燎原区。

1986年,撤区设立燎原镇。

2013年2月2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批复普宁撤销燎原镇建制,设立燎原街道。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0月,地处山区的锡坑乡属南山管理局,平原各村属普宁县第二区。

中华人民共和解放后,初属普宁县第二区。

1950年,属第三区。

1957年,撤区设立大南山乡。

1958年,并入流沙人民公社。

1962年,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建立大南山人民公社。

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改设大南山区。

1985年,镇址从原石头圩迁至平头岭。

1986年,撤区设立大南山镇。

2013年2月2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大南山镇,设立大南山街道。

赤岗镇在明、清属黄坑都。

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一区。

1949年10月后,属普宁县普宁(洪阳)市、洪阳区、第一区。

1957年,设立赤岗乡。

1958年,并入洪阳乡(当年9月属洪阳公社)。

1961年3月,成立赤岗公社。

1963年1月,再并入洪阳公社。

1966年2月,复置赤岗公社。

1983年,公社改区。

1986年,区改镇。

1957年,建大坝乡。

1958年,并入大坝公社区。

1974年,燎原分出另设。

1983年,改区。

1986年,设镇。

明、清代和民国时期为普宁县城。

明万历三年(1575年),普宁县城设于洪阳。

1949年7月1日,普宁县人民政府设址于流沙。

同年10月故城解放后,曾先后设为洪阳市、洪阳区、普宁县第一区、洪阳乡、洪阳人民公社。

1983年底,又设洪阳区。

1986年12月,设洪阳镇。

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八区。

解放初设钟堂区。

1951年,称第八区。

1958年,置南溪公社。

1974年,析出广太公社、仍称南溪公社。

1984年,改区。

1986年,设镇。

明、清,广太镇境域属黄坑都。

民国时期,先后属普宁县第八区、第一区。

1949年10月后,先后属钟堂区、第八区。

1957年,设立广太乡,后并入南溪乡。

1958年9月,属南溪公社。

1961年,从南溪公社析出成立广太公社。

1963年,又并入南溪公社。

1974年,复设广太公社。

1983年,广太公社改区。

1986年,广太区改镇。

1957年,建麒麟乡。

1958年,并入南径公社。

1966年,从南径公社析出建立麒麟公社。

1983年,麒麟公社改麒麟区。

1986年,麒麟区设镇。

明代属潮阳县、普宁县黄山都。

清代属普宁县黄山都。

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四区、第三区。

解放初期,属普宁县麒麟区、第四区。

1957年,撤区设南径乡。

1958年9月,并入南径人民公社。

1961年3月,分出成立大陇人民公社。

1963年1月,大陇人民公社并入南径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设南径区。

1986年,撤区设镇。

明、清代,属普宁县陇水都。

民国时期,先后属普宁县第五区、第三区。

五十年代初期,属普宁县塘桥区、占陇区、第五区。

1957年,撤区设立早塘乡。

1958年3月,并为占陇乡。

1958年9月,并入占陇人民公社。

1961年,分占陇、早塘、桥柱等人民公社。

1963年,重并为占陇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涉区。

1986年,撤区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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