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头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8月,隶属草埠湖镇至今。 |
明成化二年(1466)属花栗总。 清朝属花栗总。 民国时期属花栗乡。 1954年2月草埠湖农场成立一、二、三作业站,为第二作业站。 1955年3月组建五个作业队,为第五队。 1956年10月成立三个分场,为二分场。 1957年11月恢复五个作业队,为第四队。 1958年10月为二分场。 1961年4月农场组建五、六分场,原二分场改为一分场,属一分场。 1995年8月为管理区一分场。 2003年2月,垦殖场并入马窑队,为草埠湖管理区马窑队。 2004年8月属草埠湖镇马窑队。 2006年10月合村并组后,为草埠湖镇马窑村至今。 |
明朝时属鱼儿总。 清朝时属鱼儿总。 民国时属江陵。 1954年2月属农场第二作业站。 1955年3月撤站建队,属农场第四作业队。 1956年10月撤队建立分场,属二分场。 1957年11月撤销分场,恢复生产队,1958年10月草埠湖农场划归当阳县,改名为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同年恢复分场建制,成立双剅队,为二分场双剅队。 1961年4月草埠湖人民公社更名为当阳县国营草埠湖农场,二分场更名为一分场,为一分场双剅队。 1962年新建禇湖队,为一分场禇湖队。 1968年1月并入新建队,为一分场新建队。 1980年1月草埠湖农场划属宜昌地区行署管理。 1995年8月成立草埠湖管理区,为管理区一分场新建队。 2003年2月撤销分场,组建楚湖队,新建队并入,为管理区楚湖队。 2004年8月撤区建镇,2006年10月为草埠湖镇楚湖村至今。 |
1966年为国营草埠湖农场二分场鲁港队。 1980年1月为宜昌地区行署草埠湖农场二分场新河队。 1995年8月为宜昌市草埠湖管理区二分场新河队。 2003年撤销分场。 2004年8月撤区建镇。 2006年10月合村并组后为当阳市草埠湖镇新河村至今。 |
清代时属滋泥总。 民国时属滋泥乡。 1954年2月为第二作业站。 1955年3月为第一生产队。 1956年10月为一分场。 1958年10月草埠湖农场划归当阳县,改名为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为一分场郑湖队。 1961年4月草埠湖人民公社更名为当阳县国营草埠湖农场,同年一分场改名为三分场,属三分场郑湖队。 1979年1月三分场更名为二分场,为二分场郑湖队。 1995年8月成立草埠湖管理区,为管理区二分场郑湖队。 2003年2月新村队并入郑湖队,为管理区郑湖队。 2004年8月撤区建镇,2006年10月合村并组后为郑湖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清代时属滋泥总。 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当阳县孙场乡第八保。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属当阳县孙场管理区。 1958年10月草埠湖划归当阳县时为草埠湖人民公社二分场台渡队。 1961年4月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更名为当阳县国营草埠湖农场四分场台渡队。 1988年三房队并入台渡队,为台渡队。 1995年8月为草埠湖管理区二分场台渡队。 2003年2月为管理区台渡队。 2006年10月合村并组,小垸队并入台渡队后,为草埠湖镇台渡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清代时属滋泥总。 1954年2月属河溶区渔湖乡。 1957年11月,为孙场区新民高级农业社。 1958年10月草埠湖农场划归当阳县,改名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新民高级农业社并入草埠湖人民公社,为一分场远望队。 1961年4月草埠湖人民公社更名当阳县国营草埠湖农场,一分场改为三分场,属三分场远望队。 1968年1月远望队改名红星队。 1980年1月草埠湖农场划属宜昌地区行署管理。 同年三分场改为二分场,为二分场红星队。 1982年1月,红星队改为南湖队。 1995年8月成立草埠湖管理区,为管理区二分场南湖队。 2003年2月撤销分场,南湖队、新港队、王湖队合并为南湖队。 2004年8月撤区建镇。 2006年10月合村并组,设立当阳市草埠湖镇南湖村至今。 |
1958年10月为草埠湖人民公社一分场张闸队。 1961年4月为草埠湖农场四分场张闸队。 1980年1月为二分场张闸队。 1995年8月为草埠湖管理区二分场张闸队。 2003年2月撤销分场,草埠队并入张闸队,为管理区张闸队。 2006年10月合村并组,为草埠湖镇张闸村至今。 |
明成化二年(1466)属鱼儿总。 清顺治元年(1644)属鱼儿总。 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枝江县联保处第十保。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属枝江县问安区东湖乡。 1955年为宜都县问安区杨林乡第一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并入新闸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为宜都县问安公社草埠管理区青山大队。 1959年为枝江县问安区东风农场第六分场。 1960年为枝江县云台人民公社新华大队。 1975年5月为草埠湖农场六分场新华大队。 1980年1月草埠湖农场划属宜昌地区行署管理,同年撤销六分场,改为三分场,为三分场新华大队。 1981年更名为楚城大队。 1995年8月成立草埠湖管理区,属管理区三分场。 2003年2月撤销分场,战斗大队、季家湖渔场并入。 2004年8月撤区建镇,2006年10月原战斗队分出楚城队,东风垸队并入楚城队,设立草埠湖镇楚城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清代时属鱼儿总。 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枝江县联保处八十二保,1949年10月为枝江县问安区草埠乡金峰村。 1955年为宜都县问安区草埠乡金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7年为金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为宜都县问安公社草埠管理区草埠大队。 1966年为枝江县草埠公社农场。 1975年5月并入草埠湖农场,为六分场农业科学研究所。 1980年1月农科所更名为高坡队。 2003年2月高坡队、团结队合并队组建邵冲大队。 2004年8月撤区建镇,2006年10月战斗队从楚城队划出,并入邵冲队,为邵冲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清代时属鱼儿总。 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江陵县凤台乡外八保。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属江陵县菱湖管理区。 1955年3月为江陵县凤台乡符合农业合作社。 1958年10月草埠湖农场划归当阳县,改名为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符台生产大队。 1961年4月草埠湖人民公社更名为当阳县国营草埠湖农场,同年三分场改为六分场,为六分场符台队。 1975年5月为二分场符台队。 1980年1月草埠湖农场划属宜昌地区行署管理。 同年二分场更名四分场,为四分场符台队。 1995年8月成立草埠湖管理区,为管理区四分场符台队。 2006年10月合村并组时龙台队并入,设立当阳市草埠湖镇符台村至今。 |
清朝时属鱼儿总。 民国二十四年(1935)属江陵。 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江陵县凤台乡外八保。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属江陵县马山乡。 1958年10月草埠湖农场划归当阳县,改名为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 1959年12月划入草埠湖人民公社,为三分场金龙队。 1961年4月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更名为当阳县国营草埠湖农场,同年三分场改为六分场,为六分场金龙队。 1975年5月六分场改为二分场,为二分场金龙队。 1980年1月草埠湖农场划属宜昌地区行署管理,同年二分场更名四分场,为四分场金龙队。 1995年8月成立草埠湖管理区,为管理区四分场金龙队。 2003年2月撤销分场,刘台队、张家口队并入金龙队。 2004年8月撤区建镇。 2006年10月付家桥渔场并入金龙队后,为当阳市草埠湖镇金龙村至今。 |
明、清时期属鱼儿总。 1957年11月开发菱角湖,组建草埠湖农场第五队,为第五队杨林副业队。 1958年10月草埠湖农场划归当阳县,改名为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同年恢复三个分场,属三分场开源大队。 1961年4月草埠湖人民公社更名为当阳县国营草埠湖农场,同年农场组建五分场、六分场,属五分场开源队。 1980年1月草埠湖农场划属宜昌地区行署管理。 1995年8月成立草埠湖管理区,属管理区五分场。 2003年2月撤销分场,胡台队并入开源队,为草埠湖管理区开源队。 2004年8月撤区建镇。 2006年10月设立合村并组后为草埠湖镇开源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朝时属鱼儿总。 清朝时属鱼儿总。 民国时属江陵。 1957年11月围垦菱角湖建立第五队,隶属草埠湖农场第五生产队。 1958年10月草埠湖农场划归当阳县,改名为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同年组建分场,为三分场镇南队。 1961年4月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更名为当阳县国营草埠湖农场,农场组建五分场、六分场,三分场改为五分场,为五分场镇南队。 1993年,镇东队并入镇南队。 1995年8月成立草埠湖管理区,为管理区五分场镇南队。 2003年2月撤销分场,金坡队并入镇南队。 2004年8月撤区建镇。 2006年10月合村并组,设立当阳市草埠湖镇镇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朝时属鱼儿总。 清朝时属鱼儿总。 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当阳县孙场乡第七保。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隶为当阳县回龙乡。 1958年10月当阳县孙场乡新合高级农业合作社并入草埠湖农场,建立团湖队,为三分场团湖队。 1961年4月三分场改为四分场,为四分场团湖队。 1978年团湖队划入五分场,为五分场团湖队。 1993年团湖队并入高台队。 1995年8月为管理区五分场高台队。 2004年8月撤销管理区设立当阳市草埠湖镇。 2006年10月团湖队,高台队、镇北队合并后为高台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