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至1952年,全县通过土地复查、民主建政后,设立安岭村,负责人称村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安岭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安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岭生产大队、安岭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安岭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安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岭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安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安岭村民委员会,简称安岭村委会,现辖10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1949年至1952年,全县通过土地复查、民主建政后,设立小河村,负责人称村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洪福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成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成丰生产大队、成丰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成丰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成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成丰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成丰生产大队更名为小河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小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小河村民委员会,简称小河村委会,现辖10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2002年,村镇调整,将安岭村、小河两村合并为新的小河村,选举产生小河村民委员会,辖9个村民小组。 |
1949年至1952年,全县通过土地复查、民主建政后,设立黄石梁村,负责人称村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共青初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共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共青生产大队、共青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共青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共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共青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共青生产大队更名为黄石梁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黄石梁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黄石梁村民委员会,简称黄石梁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
1949年-1952年,全县通过土地复查、民主建政后,设立汲浪河乡,负责人称乡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旭升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旭升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旭升生产大队、旭升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旭升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旭升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旭升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旭升生产大队更名为激浪河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激浪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激浪河村民委员会,简称激浪河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
1949年至1952年,全县通过土地复查、民主建政后,设立吴扎营村,负责人称村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营联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营联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营联生产大队、营联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营联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营联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营联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营联生产大队更名为吴家营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吴家营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吴家营村民委员会,简称吴家营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
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立张家乡,负责人称乡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长青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长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长青生产大队、长青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长青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长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长青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长青生产大队更名为长岭沟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长岭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长岭沟村民委员会,简称长岭沟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立张家乡,负责人称乡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岩青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岩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岩青生产大队、岩青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岩青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岩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岩青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岩青生产大队更名为石梯子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石梯子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石梯子村民委员会,简称石梯子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村镇调整,小村并大村,将长岭沟村并入石梯子村,选举产生石梯子村民委员会。 |
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立阎家沟乡,负责人称乡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新华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新华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华生产大队、新华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新华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长新华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华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新华生产大队更名为大沟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大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大沟村民委员会,简称大沟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立张家沟乡,负责人称乡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平岭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平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平岭生产大队、平岭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平岭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平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平岭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平岭生产大队更名为芦茨沟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芦茨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芦茨沟村民委员会,简称芦茨沟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村镇区划调整,小村并大村,将大沟村并入芦茨沟村,选举产生芦茨沟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