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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清代,设青莲巡检司。

民国三年(1914年),称青莲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称青莲乡。

阜和镇(青莲圩)属一区。

新中国建国初期仍属一区,为区政府驻地。

1954年,设青莲镇(乡级)。

1955年,一区改称青莲区。

1957年,复称青莲乡。

1958年10月,建立青莲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建区,称青莲区。

1987年,撤区建乡(镇),称青莲镇。

2003年5月,区域调整,高峰镇并入,合称青莲镇。

明代、清代初期,属尝岁乡。

清代中期,称大桥堡、雷丰乡,属青莲司。

民国三年(1914年),称江口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称江口乡,属一区。

新中国建国初期仍属一区。

1955年,一区改称青莲区,江口乡属青莲区。

1957年,撤区井乡,称江口乡。

1958年10日,属青莲人民公社。

1961年,从青莲公社划出,建立江口人民公社。

1965年4月,原属英德县英阳人民公社所辖的英阳等6个大队与阳山县江口人民公社合并,以江口、英阳两地名谷取一字,称江英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建区,称江英区。

1987年1月,撒区建乡,称江英乡。

1997年,撤乡建镇。

明、清时,属阳山县通儒乡。

杜步镇建制于民国三年(1914年),称杜步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杜步乡,属三区。

1952年,由三区分设杜步区,划为阳山县六区。

1958年,并入七拱人民公社。

1959年,分设出杜步公社。

1983年11月,改称杜步区。

1987年1月,改称杜步乡。

1997年4月,改称杜步镇。

2003年6月,东山乡并入杜步镇。

七拱古称犀牛塘,明清年间称通三里,后称通儒乡。

清乾隆年间始设七拱司。

民国三年(1914年),称七拱区。

辖七拱、新圩、杜步、东山、太平、白莲、杨梅等地方。

民国十七年(1928年),称三区。

1952年,改称七区。

1957年,撤区并乡,称七拱乡。

1958年9月,成立七拱公社,辖太平、杜步、新圩、白莲、杨梅等地。

1959年10月,太平、白莲、杨梅、杜步从七拱分出。

1961年,新圩又从七拱公社分出。

1983年11月,撤社改区,称七拱区公所。

1987年,撤区建镇,称七拱镇人民政府。

2004年5月,新圩镇并入七拱镇。

新中国建国前和建国初期(1914年至1954年),属第八区管辖。

1955年8月,八区政府另设太平区。

1957年12月30日,撤区设立太平乡。

1958年,撤乡设立太平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7日,阳山县建制撤销后隶属七拱人民公社。

1960年10月,恢复阳山县建制,再设太平人民公社。

1968年3月,太平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

1980年,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11月,撤社设太平区。

1986年11月,撤区设太平镇。

明代,属通儒乡。

清乾隆年间,属七拱司。

民国三年(1914年),属白莲区分地。

民国十七年(1928年)五月,属三区。

1952年,属八区。

1955年,八区改太平区。

1956年7月,并入七拱区。

1957年12月,撤区并乡,改属太平乡。

1958年10月,阳山并入连阳各族自治县时,属七拱人民公社。

1959年10月至1960年10月,分县时,属太平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1月,从太平公社分出才正式成立杨梅人民公社。

1968年3月,成立杨梅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撤消公社革委会,成立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10月,撤社改为杨梅区公所。

1987年1月,撤区改为杨梅乡。

1997年1月,撤杨梅乡改为杨梅镇,成立杨梅镇人民政府。

1952年,大崀区由附城区辖。

1957年12月,撤销附城区,设立大崀乡。

1958年10月,并入阳山人民公社(后称附城公社)。

1961年7月,又从附城公社分出,设立大崀人民公社。

1968年3月,成立大崀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撤销大崀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大崀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12月,撤销大崀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大崀区公所,生产大队改为乡建制。

1987年1月,撤销大崀区公所,建立大崀乡人民政府。

1996年8月,撤销大崀乡人民政府,建立大崀镇人民政府。

民国时,称小江乡,属第二区。

新中国建国初,设第三区。

1955年,改为小江区。

1958年,属阳山公社。

1959年,析阳山公社,设小江公社。

1983年,设小江区。

1987年,建小江镇。

明、清代,属常岁乡。

民国三年(1914年),设岭背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改称岭背乡,属二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仍属二区。

1955年,二区改称岭背区。

1957年,撤区并大乡称岭背乡。

1958年10月,阳山并入连阳各族自治县成立岭背人民公社。

1960年10月,恢复阳山县,仍称岭背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改区。

1987年1月,改称镇。

民国三年(1914年),始建黄坌区。

1957年12月,撤区并乡,称黄坌乡。

1961年7月,建立黄坌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改区,称黄坌区公所。

1987年1月,撤区并乡,称黄坌乡。

1995年9月,撤乡建镇,称黄坌镇。

明代属通儒乡。

清乾隆年间,始建制淇潭司。

民国三年(1914年),设黎埠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称黎埠乡,属四区。

建国初期,仍属四区。

1955年,四区改称黎埠乡。

1958年9月,设立黎埠人民公社。

同年11月,阳山并人连阳各族自治县,黎埠属寨岗人民公社。

1959年10月,恢复黎埠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改区,称黎埠区。

1987年1月,撤区建镇,名黎埠镇。

1993年,从黎埠镇分设出凤埠镇、龙埠乡。

西汉时,阳城镇为阳山县治。

明、清代,连江河南属通儒乡分地,河北为常岁乡分地。

民国三年(1914年),称附城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改称附城乡,属一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初,仍称附城乡,属一区。

1957年10月,称附城乡。

1958年10月,阳山并入连阳各族自治县时称阳山人民公社。

1960年10月,恢复阳山县称附城人民公社。

1964年6月,设立阳城镇。

1983年11月,撒社设区(镇)时改称阳城区。

1984年3月,附城区并入统称为阳山镇。

1987年1月,撤区设乡(镇)称阳城镇。

明代,属尝岁乡。

清乾隆年间,为典史属。

民国三年(1914年),始设秤架区。

民国十六年(1927年)五月,该乡辖的炉田、太平洞瑶族聚居地划给连阳化瑶局(局址在连县县府内)。

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称秤架乡,属二区。

新中国建国初期,仍属二区。

1955年,二区改称岭背区,枰架属之。

1957年12月,撤区并乡,设秤架乡。

1958年10月,属岭背人民公社。

1960年10月,建立秤架人民公社。

1966年6月,太平洞(含大坳)划入乳源林业局。

1969年4月,划回枰架。

1983年11月,撤社改区,称秤架区。

1987年1月,撤区建镇,称秤架镇。

1991年12月,改称秤架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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