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2月肃南县按照中央“六十条”精神,在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中,将皇城公社改建为皇城区公署,下辖东滩人民公社、皇城人民公社、泱翔人民公社、铧尖人民公社、北滩人民公社、马营人民公社及18个生产队。 后来,体制划分专区牧场结束取消原营盘大队、大湖滩大队、成立东滩人民公社下设营盘、大湖滩、骟马沟、红土沟、大湖滩、红旗、东庄七个生产队。 1983年11月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社改乡的决定》,将全县23个人民公社改建为23个乡,设党委、乡人民政府,暂不设经济组织。 96个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党支部改为村党支部;原区委、区公署建制不变。 原东滩公社改为东滩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营盘、向阳等6个生产队改为6个村民委员会。 12月份进行体制改革公社改制为乡,生产队改制为村委会(自治组织)人民公社体制结束。 人民公社改为乡建置,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 |
1983年12月,北滩公社改为北滩乡,北峰生产队改为北峰村民委员会,200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开始撤区并镇,将原来的东滩乡、北滩乡、马营乡、铧尖乡、泱翔乡合并为皇城镇,撤销原皇城区公署成立皇城镇党委政府下设北峰等18个行政村。 |
1962年2月肃南县按照中央“六十条”精神,在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中,将皇城公社改建为皇城区公署,下辖东滩人民公社、皇城人民公社、泱翔人民公社、铧尖人民公社、北滩人民公社、马营人民公社及18个生产队。 后来,体制划分专区牧场结束取消原营盘大队、大湖滩大队、成立东滩人民公社下设营盘、大湖滩、骟马沟、红土沟、大湖滩、红旗、东庄七个生产队。 1983年11月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社改乡的决定》,将全县23个人民公社改建为23个乡,设党委、乡人民政府,暂不设经济组织。 96个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党支部改为村党支部;原区委、区公署建制不变。 原东滩公社改为东滩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营盘、向阳等等6个生产队改为6个村民委员会。 12月份进行体制改革公社改制为乡,生产队改制为村委会(自治组织)人民公社体制结束。 人民公社改为乡建置,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 |
1958年成立东滩公社,下设东庄等六个生产队。 1959年2月东滩成立专区牧场,将原有的六个生产队改为营盘,大湖滩大队,东庄生产队属营盘大队。 1961年5月将原有营盘(南庄)的东庄,成立东庄大队,下分三个组。 1962年5月恢复东滩公社,下设东庄生产队等七个生产队。 1983年11月,东滩公社改为东滩乡,东庄生产队改为东庄村民委员会。 2004年12月,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开始撤区并镇,将原来的东滩乡、北滩乡、马营乡、铧尖乡、泱翔乡合并为皇城镇,撤销原皇城区公署成立皇城镇党委政府下设东庄等18个行政村。 |
1962年2月肃南县按照中央“六十条”精神,在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中,将皇城公社改建为皇城区公署,下辖东滩人民公社、皇城人民公社、泱翔人民公社、铧尖人民公社、北滩人民公社、马营人民公社及18个生产队。 后来,体制划分专区牧场结束取消原营盘大队、大湖滩大队、成立东滩人民公社下设营盘、大湖滩、骟马沟、红土沟、大湖滩、红旗、东庄七个生产队。 1983年11月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社改乡的决定》,将全县23个人民公社改建为23个乡,设党委、乡人民政府,暂不设经济组织。 96个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党支部改为村党支部;原区委、区公署建制不变。 原东滩公社改为东滩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营盘、向阳等等6个生产队改为6个村民委员会。 12月份进行体制改革公社改制为乡,生产队改制为村委会(自治组织)人民公社体制结束。 人民公社改为乡建置,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 |
1962年2月肃南县按照中央“六十条”精神,在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中,将皇城公社改建为皇城区公署,下辖东滩人民公社、皇城人民公社、泱翔人民公社、铧尖人民公社、北滩人民公社、马营人民公社及18个生产队。 后来,体制划分专区牧场结束取消原营盘大队、大湖滩大队、成立东滩人民公社下设营盘、大湖滩、骟马沟、红土沟、大湖滩、红旗、东庄七个生产队。 1983年11月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社改乡的决定》,将全县23个人民公社改建为23个乡,设党委、乡人民政府,暂不设经济组织。 96个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党支部改为村党支部;原区委、区公署建制不变。 原东滩公社改为东滩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营盘、向阳等6个生产队改为6个村民委员会。 12月份进行体制改革公社改制为乡,生产队改制为村委会(自治组织)人民公社体制结束。 人民公社改为乡建置,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 |
1962年2月肃南县按照中央“六十条”精神,在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中,将皇城公社改建为皇城区公署,下辖东滩人民公社、皇城人民公社、泱翔人民公社、铧尖人民公社、北滩人民公社、马营人民公社及18个生产队。 后来,体制划分专区牧场结束取消原营盘大队、大湖滩大队、成立东滩人民公社下设营盘、大湖滩、骟马沟、红土沟、大湖滩、红旗、东庄七个生产队。 1983年11月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社改乡的决定》,将全县23个人民公社改建为23个乡,设党委、乡人民政府,暂不设经济组织。 96个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党支部改为村党支部;原区委、区公署建制不变。 原东滩公社改为东滩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营盘、向阳等6个生产队改为6个村民委员会。 12月份进行体制改革公社改制为乡,生产队改制为村委会(自治组织)人民公社体制结束。 人民公社改为乡建置,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 |
1950年10月成立寺达隆乡,大湖滩村前身为红丰社,属张掖县管辖,1954年寺达隆和杨哥乡合并为杨哥乡,杨哥乡成立寺达隆二社。 1959年裕固族大搬家到皇城滩,寺达隆二社改名为大湖滩生产队,1960年成立专区牧场,成立大湖滩大队,1962年专区牧场撤销成立东滩人民公社大湖滩生产队,1983年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东滩人民公社大湖滩生产队,成立东滩乡人民政府大湖滩村民委员会。 |
1962年2月肃南县按照中央“六十条”精神,在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中,将皇城公社改建为皇城区公署,下辖东滩人民公社、皇城人民公社、泱翔人民公社、铧尖人民公社、北滩人民公社、马营人民公社及18个生产队。 后来,体制划分专区牧场结束取消原营盘大队、大湖滩大队、成立东滩人民公社下设营盘、大湖滩、骟马沟、红土沟、大湖滩、红旗、东庄七个生产队。 1983年11月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社改乡的决定》,将全县23个人民公社改建为23个乡,设党委、乡人民政府,暂不设经济组织。 96个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党支部改为村党支部;原区委、区公署建制不变。 原东滩公社改为东滩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营盘、向阳等等6个生产队改为6个村民委员会。 12月份进行体制改革公社改制为乡,生产队改制为村委会(自治组织)人民公社体制结束。 人民公社改为乡建置,生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 |
水关村其前身为原天祝藏族自治县祁连公社第七大队(铧尖大队,即原江让部落),于1959年初划归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藏族牧民组建,当时为半农半牧村,后报批为纯牧业村。 |
宁昌村其前身为原天祝藏族自治县祁连公社第七大队(铧尖大队,即原朵述部落)宁昌滩生产队,于1959年初划归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藏族牧民组建,当时为半农半牧村,后报批为纯牧业村。 1988年命名为宁昌村。 2004年撤乡并镇以前归属肃南县皇城区公署铧尖乡政府,2004年后属肃南县皇城镇。 |
长方村其前身为原天祝藏族自治县祁连公社第七大队(铧尖大队,即原江让部落)长方滩生产队,于1959年初划归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藏族牧民组建,当时为半农半牧村,后报批为纯牧业村。 1988年命名为长方村。 2004年撤乡并镇以前归属肃南县皇城区公署铧尖乡政府,2004年后属肃南县皇城镇。 |
西水滩村其前身为原肃南县大河区雪泉公社老虎沟队的部分裕固族牧民,在1959年2月全县裕固族大搬家时迁入皇城滩后组建。 |
金子滩村成立于1962年,1969年合并为五七大队,1979年五七大队分为金子滩村与西水滩村。 并沿用至今。 |
西城村其前身为原大河区韭菜沟乡红湾、大滩生产队(原五个家部落)的部分裕固族牧民,在1959年2月全县裕固族大搬家时迁入皇城滩后组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