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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县合水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管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属合水管理区管辖,1955年建坪楼初级社,1957年建坪楼高级社,1958年划归木黄区新场公社管辖,改为坪楼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坪楼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保留坪楼村。

属合水镇管辖。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图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属合水管理区管辖,1955年建亚子坝初级社,1957年建亚子坝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亚子坝大队,1966年更名为五星大队,1981年恢复亚子坝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亚子坝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55年建符家沟初级社,1957年建符家沟高级社,同年划归木黄区新场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从符家沟分出建高峰大队,1981年因重名,改名汤家井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汤家井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新场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55年建新场初级社,1957年建新场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从新场乡分出建普子大队,1972年改为红星大队,1974年恢复普子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普子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55年建茶罗初级社,1957年建茶罗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茶罗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茶罗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建国初,属合水管理区,1955年建大堡初级社,1957年建大堡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大堡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时更名为大堡村,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相关标。

唐属思邛县。

宋、元属朗溪洞辖地。

明隶属朗溪蛮溪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图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属合水管理区管辖,1955年建符家沟初级社,1957年建符家沟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符家沟大队,1966年改为新华大队,1981年恢复符家沟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符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建国初,属合水管理区管辖,1955年建官庄初级社,1957年建官庄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官庄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55年建石万初级社,1957年建石万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划归木黄区新场公社管辖,改名石万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石万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55年建洛佑初级社,1957年建洛佑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洛佑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落佑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55年建龙洞初级社,1957年建龙洞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龙洞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龙洞村村民委员会。

属合水镇管辖。

1955年建土硐初级社,1957年建土硐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跃进大队,1979年恢复土硐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土洞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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