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隶属灵台县坷台区蒲窝乡第一行政村,1955年设为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归灵台县中台乡管辖,1957年进入高级农业社,1958年成立五星人民公社,设任家坡生产大队,属五星人民公社。 1983年体制改革,恢复乡(镇),任家坡生产大队更名为任家坡村民委员会,属蒲窝乡,2016年6月属蒲窝镇管辖至今。 |
解放初期归叶家坡,1957年归城关乡,人民公社化时为五星中队,归叶家坡生产大队,属五星人民公社。 1961年设五星、通气两个生产大队,1963年合设五星生产大队,属五星人民公社。 1983年社改乡时设五星村民委员会,属蒲窝乡,2016年6月属蒲窝镇管辖至今。 |
解放初归蒲窝乡,合作化时设青山农业生产合作。 公社化时设青山中队。 1961年设青山生产大队,属五星人民公社。 1983年撤生产大队设村时,设青山村民委员会。 2004年撤村并组时将原阳湾沟村民委员会下辖的焦家山、涝池、张家寺、阳湾沟村民小组并入本村,属蒲窝乡,2016年6月属蒲窝镇管辖至今。 |
解放初归蒲窝乡,为蒲窝乡驻地。 合作化时仍之,人民公社化时设蒲窝生产中队。 1961年设蒲窝生产大队,属五星人民公社,1983年社改乡时设蒲窝村民委员会,属蒲窝乡,2016年6月属蒲窝镇管辖至今。 |
解放初归蒲窝乡,合作化时仍沿用新庙,人民公社化初期为新庙中队,1962年设新庙生产大队,1983年撤生产大队改村时设新庙村,属蒲窝乡,2016年6月撤乡改镇属蒲窝镇管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