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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公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解放后,全县设五区,三十五乡,彭公村隶属进贤区管辖,1952年查田定产前,调整乡级区划,进贤区改称二区,彭公村隶属二区管辖,1956年二区改为相公区,1956年2月,撤区并乡,调整机构,全县设13乡,1镇,辖211个行政村,彭公村归彭公乡管辖。

1956年实行合作化,全县实行政社合一,农业合作社生产队取代了行政村和自然村。

1958年12月,撤销长武县置,邻长枸三县合一,原长武县境内设长武、巨家两个人民公社,彭公村隶属长武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恢复长武县置,全县设12个公社,153个生产大队,607个生产队,推行三级所有,以队为基础的管理机制,彭公村隶属彭公人民公社管辖。

彭公村为一个生产大队,辖8个生产队。

1984年5月,政社分开,恢复乡政权,根据上级精神,将彭公村分为彭南、彭北两个行政村,将原来的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七队归属彭南村,将原来的五队、六队、八队三个生产队归属彭北村,隶属彭公乡人民政府。

2011年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1952年查田定产前,调整乡级区划,进贤区女称二区,彭公村归二区管辖,1956年二区改为相公区,同年,撤区并乡,全县设13个乡1镇,彭公村归彭公乡管辖。

实行合作化后,全县实行政社合一,农业合作社生产队取代了行政村和自然村。

1958年12月,撤销长武县置,邠长栒三县合一,设长武、巨家人民公土,彭公村隶属长武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恢复长武县置,全县设12个公社,彭公村隶属彭公人民公社管辖,成立彭公生产大队,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5月,政社分开,将彭公村分为彭南、彭北两个行政村,将原来的五、六、八生产队归属彭北村,隶属彭公乡人民政府。

2011年属于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民国时期,方庄村属进贤乡第四保第八甲管辖。

1949-1952年,土地改革,村上成立农民协会,领导土地改革运动。

1953-1954年,开展查田定产运动,村上成立党组织,同时成立初级社。

1956年,建立了方庄村农业合作社,有南社、中社、北社三个农业合作社:1958年,合并为高级农业社方庄生产大队归长武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分为7个生产队归彭公人民公社管辖。

1967年成立革命委员会,1970年成立方庄大队。

1973年,撤销方庄大队第七生产队,辖6个生产队。

1981年实行责任制,分田到户。

1984年,成立方庄村村民委员会,归彭公乡人民政府管辖。

2011年属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

民国时期,长武县设5镇36保,丰头村属进贤乡第六保管辖。

解放后,长武县设5区35乡,丰头村隶属进贤区丰头乡管辖。

1952年,查田定产,丰头村隶属二区管辖。

1952年丰头村隶属彭公乡人民政府管辖。

1958年,丰头村隶属长武人民公社,1961年,归彭公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设立彭公乡。

同时,设立丰头村民委员会,归彭公乡人民政府管辖。

2011年,撤乡并镇,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解放后,长武全县设5区35乡,孝村隶属进贤区镇南乡。

1952年查田定产前,调整乡级区划,进贤区改称二区,孝村隶属二区镇南乡。

1955年6月,二区改为相公区。

1956年2月,撤区并乡,调整机构,全县设13乡1镇,辖211个行政村,孝村划归彭公乡。

1958年12月,撤销长武县置,邠长栒三县合一,原长武地区分为长武、巨家人民公社,孝村属长武人民公社彭公管辖区所辖。

实行军事化编制,孝村、曹胡合称“曹孝营”。

1961年,县置恢复,全县设公社12个,大队153个,生产队607个,推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孝村归彭公人民公社管辖,村为生产大队,下设5个生产队。

1984年5月,政社分开,归彭公乡人民政府管辖,成立孝村村民委员会,下设5个村民小组。

2011年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1958年,邠、长、栒三县合大县,归长武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长武县置,成立孝席生产大队,归彭公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政社分设,成立孝席村村民委员会,归彭公乡人民公社管辖,2011年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

大兴村解放后归曹胡乡管辖,大兴村时同众丰为一村,众丰即为现在的鸦儿沟,1958年合大县时,归长武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成立大兴大队,归彭公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改名大兴村村民委员会,归彭公乡人民政府管辖,2011年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1961年成立鸦儿沟大队,1984年体制改革,成立鸦儿沟村村民委员会,归彭公乡人民政府管辖,2011年属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

2015年1月,东大吉村并入鸦儿沟村,属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1961年恢复长武县置,马坊村隶属彭公人民公社管辖,同时设立马坊生产大队。

1984年撤销彭公人民公社,设立彭公乡,马坊村分为大马坊、小马坊、薛家洼三个行政村,皆隶属彭公乡人民政府管辖。

2007年三个行政村又合并成一个行政村,成立马坊村村民委员会,2011年,属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民国初年,县以下设置里、甲,高家坡、后峪、大滩当时均为3个自然村。

1929年执行新农村制度,1934年里改乡,1934年至1940年改乡为联体办公处,1941年至1949年改联体为乡镇,三个均属进贤乡管辖。

1949年长武解放后,废除旧的保甲制度,设县、区、乡、村四级行政体制,全县设五个区公所,35个乡人民政府。

高家坡、后峪、大滩由进贤区彭公乡人民政府管理。

1950至1955年健全区乡制,区划整编,对原来的各区命名依次改为一、二、三、四、五区、进贤改为二区。

1956年精简机构,撤销区建置。

由县直接管理乡镇。

合并后全县成为13个乡、一个镇。

三村仍属彭公乡。

1956年冬,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实行高级农业合作社,生产队取代了自然村。

1958年,后峪、大滩、蚰蜒沟成立生产大队,归长武县人民政府管辖,1961年,恢复长武县置,归彭公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政体改制,公社改为乡,高家坡生产大队更名为高家坡村村民委员会,归彭公乡人民公社管辖。

2011年,属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解放初,杨家河成立互助组,初级社到1958年,杨家河村与当时石家河村合并,归长武人民公社管辖。

1960年,因交通不便而分开。

1961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彭公人民公社下属的一个大队,1984年体制改革,属彭公乡人民政府管辖,2011年属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2017年12月,杨家河村和石家河村合并,更名为石杨河村,设立石杨河村村民委员会,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

民国时期,曹胡村属进贤乡第四保第八甲管辖。

建国后,1949-1952年土地改革,村上成立农民协会,领导土地改革运动。

1953-1954年开展查田定产运动,村上成立党组织,同时成立初级社。

1957年成立高级社,曹胡村属前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管辖,1958年邠、长、栒合县,撤销长武县置,设立长武人民公社和巨家人民公社,曹胡村属长武人民公社彭公管区所辖,实行军事化管理,曹胡村和孝村合并称“曹孝营”。

1961年恢复长武县置,曹胡村属彭公乡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撤销彭公人民公社,设立彭公乡,同时,曹胡村分为东曹和西曹两个行政村,西曹村辖3个村民小组,6至8组,共240户,隶属彭公乡人民政府。

2005年9月份,将东曹村与西曹村合并,成立曹胡村村委会。

2011年,撤乡建镇,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为米家墩大队。

1961年,隶属地掌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政社分设,为米家墩村民委员会,归地掌乡政府管辖。

2011年,根据陕民发【2011】11号文件,撤销地掌乡,设立地掌镇,归地掌镇人民政府管辖。

2015年,撤销地掌镇,米家墩村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

解放后,1954年成立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到1958年长武、邠县、栒邑三县合大县,成立长武人民公社和巨家人民公社,该村归长武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恢复长武县置,归地掌人民公社管辖。

南峪大队辖3个生产小队,1984年政社分设,成立南峪村村民委员会,辖7个村民小组,归地掌乡人民政府管辖。

2011年,根据陕民发【2011】11号文件,撤销地掌乡,设立地掌镇。

归地掌镇人民政府管辖。

2015年,撤销地掌镇,南峪村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解放前,宜禄区六堡管辖,后属宜禄六乡管辖。

到1961年,归地掌人民公社新丰大队朱家沟二社管辖,后变更为地掌人民公社朱家沟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成立朱家沟村村民委员会,归地掌乡人民政府管辖,2011年,根据陕民发【2011】11号文件,撤销地掌乡,设立地掌镇。

归地掌镇人民政府管辖。

2015年,撤销地掌镇,朱家沟村归彭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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