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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成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水峪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水峪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王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王窑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王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水峪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水峪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水峪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水峪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水峪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时称颍河人民公社庙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庙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王家门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王家门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王家门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时称颍河人民公社庙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庙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庙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庙庄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庙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田家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田家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田家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田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田家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蒋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蒋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蒋庄大队。

1978年蒋庄大队分设,为告成人民公社石羊关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石羊关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石羊关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蒋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蒋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蒋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蒋庄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蒋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烟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烟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烟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烟庄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烟庄村民委员会分设,为告成乡南烟庄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南烟庄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隔子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隔子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隔子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隔子沟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同时告成镇隔子沟村民委员会改为告成镇铝庄村民委员会,2020年为更好的贯彻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六美”建设’,更名为隔子沟村村民委员会。

登民字[2020]15号更名。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时称颍河人民公社高界头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高界头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高界头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高界头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高界头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袁窑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袁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袁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袁窑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袁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烟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烟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烟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烟庄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烟庄村民委员会分设,为告成乡北烟庄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北烟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烟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烟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烟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烟庄村民委员会。

1992年烟庄村民委员会分设,为告成乡吴家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吴家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烟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烟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曲河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曲河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曲河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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