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团点名说地名 > 天宁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天宁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明清时期属永和屯,1917年属一区四段,1948年属八区,1953属西雷庄乡。

1956年属岭底乡,1958年属曙光公社,1958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党中央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撤销竖石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村各自设立生产大队。

该村设立竖石佛生产大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若干名,会计1名。

下设5个生产队,亦称小队,各生产队设有队长1人、会计1人。

1961年属岭底公社,1983年10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1月,撤销竖石佛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成立竖石佛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员若干名。

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乡党委任命,第二届以后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村民选举立生;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

1984年为村民委员会,属岭底乡,2021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天宁镇,沿用至今。

1917年属一区四段,1950属八区,1953属窑底乡为乡政府所在地。

1956年属岭底乡,1958年属曙光公社,1958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党中央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撤销窑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村各自设立生产大队。

该村设立窑底生产大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若干名,会计1名。

下设5个生产队,亦称小队,各生产队设有队长1人、会计1人。

1961年属岭底公社,1983年10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1月,撤销窑底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成立窑底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员若干名。

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乡党委任命,第二届以后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村民选举立生;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

1984年为村民委员会,属岭底乡,2021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天宁镇,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永和屯,1917年属一区四段,1948年属八区,1953年属窑则头乡,1956年属岭底乡,1958年属曙光公社,1958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党中央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撤销前火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村各自设立生产大队。

该村设立前火山生产大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若干名,会计1名。

下设5个生产队,亦称小队,各生产队设有队长1人、会计1人。

1961年属岭底公社,1983年10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1月,撤销前火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成立前火山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员若干名。

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乡党委任命,第二届以后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村民选举立生;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

1984年为村民委员会,属岭底乡,2021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天宁镇,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永和屯,1917年属一区四段,1948年属八区,1953年属窑则头乡,1956年属岭底乡,1958年属曙光公社,1958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党中央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撤销后火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村各自设立生产大队。

该村设立后火山生产大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若干名,会计1名。

下设5个生产队,亦称小队,各生产队设有队长1人、会计1人。

1961年属岭底公社,1983年10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1月,撤销后火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火山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员若干名。

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乡党委任命,第二届以后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村民选举立生;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

1984年至2020年属岭底乡,2021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天宁镇,沿用至今。

1939年中共文交中心县委在此成立。

1957年为乡驻地,1958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党中央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撤销寨上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村各自设立生产大队。

该村设立寨上生产大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若干名,会计1名。

下设5个生产队,亦称小队,各生产队设有队长1人、会计1人。

1959年为公社驻地,1983年10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1月,撤销寨上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成立寨上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员若干名。

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乡党委任命,第二届以后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村民选举立生;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

1984年为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水北都,1917年属一区四段,1945年属五区,1953属悬岗乡,1956属寨上乡,1958属曙光公社,1958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党中央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撤销歇马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村各自设立生产大队。

该村设立歇马头生产大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若干名,会计1名。

下设5个生产队,亦称小队,各生产队设有队长1人、会计1人。

1959属寨上公社,1983年10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1月,撤销歇马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成立歇马头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员若干名。

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乡党委任命,第二届以后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村民选举立生;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

1985属寨上乡,2001年为村民委员会,属岭底乡,2021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天宁镇,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水北都,1917年属一区四段,1945年属五区,1949年属八区,1953属圪垛乡,1956属寨上乡,1958属钢铁公社,1958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党中央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撤销山庄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村各自设立生产大队。

该村设立山庄头生产大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若干名,会计1名。

下设5个生产队,亦称小队,各生产队设有队长1人、会计1人。

1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员若干名。

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乡党委任命,第二届以后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村民选举立生;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

1985属寨上乡,2001年为村民委员会,至今属岭底乡,2021年行政区划调整,959属寨上公社,1983年10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1月,撤销山庄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成立山庄头村民委员会,属天宁镇,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水北都,1917年属一区四段,1945年属五区,1949年属八区,1953属悬岗乡,1956属寨上乡,1958属曙光公社,1958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党中央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撤销塔梭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村各自设立生产大队。

该村设立塔梭生产大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若干名,会计1名。

下设5个生产队,亦称小队,各生产队设有队长1人、会计1人。

1959属寨上公社,1983年10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1月,撤销塔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成立塔梭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员若干名。

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乡党委任命,第二届以后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由村民选举立生;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

1985属寨上乡,2001年为村民委员会,属岭底乡,2021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天宁镇,沿用至今。

更多资料
注:数据来自网络,仅供参考。欢迎纠错
返回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