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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向店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蔡冲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蔡冲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蔡冲生产大队改为蔡冲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长冲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长冲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长冲生产大队改为长冲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陈敦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陈墩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陈墩生产大队改为陈墩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陈畈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陈畈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0年与黄畈生产大队合并,名为黄畈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4年划分出陈畈、中心两个生产大队。

1983年4月陈畈生产大队改为陈畈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闵冲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闵冲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76年从闵冲生产大队划分出董塆生产大队。

1983年4月改为董塆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何畈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何畈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何畈生产大队改为何畈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环山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环山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环山生产大队改为环山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60年五星生产大队与陈畈生产大队合并,名为黄畈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4年析黄畈生产大队置陈畈生产大队、中心生产大队。

1983年4月黄畈生产大队改为黄畈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81年析金庄生产大队置简塝生产大队,因所辖自然村简塝而得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简塝生产大队改为简塝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金庄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金庄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金庄生产大队改为金庄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老虎山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老虎山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老虎山生产大队改为老虎山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属南1月向店区刘堂乡。

1949年7月属第一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刘堂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2年7月9日刘堂生产大队更名为刘祠堂生产大队。

1983年4月刘祠堂生产大队改为刘祠堂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幸福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为天灯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天灯生产大队改为天灯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王店乡。

1949年7月属第一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王店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王店生产大队改为王店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1949年1月属南向店区五岳乡。

1949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管辖。

1951年8月属第六区南向店区。

1955年12月属南向店区。

1958年4月属南向店乡。

1958年8月建立五岳生产大队,属南向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生产管理区。

1959年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61年属南向店区。

1962年复属南向店人民公社。

1983年4月五岳生产大队改为五岳村民委员会,属南向店乡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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