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期间,今石角镇地域与水头合并为第三区,后改为第一区。 1951年—1956年,先后称为石角区、石角乡。 1958年10月,与其他地区合并为佛冈人民公社。 1961年5月,建立石角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撤社改区,改称石角区公所。 1987年1月,改称石角镇。 2002年5月,黄花镇并入石角镇。 2004年5月,三八镇、龙南镇并入石角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与石角合并为第三区,后改为第一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先后称为水头区、水头乡。 1958年10月,与其他地区合并为佛冈公社。 1961年5月,建立水头公社。 1983年12月,撤社改区,改称水头区公所。 1987年1月,改称水头镇。 |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为清远县汤塘乡。 1953年2月,改为清远县第七区后划归佛冈县管辖,列为佛冈县第四区。 1955年6月,改称汤塘区。 1957年3月,分为汤塘、荣埔、四九3个乡。 1958年10月,与龙山合并成立潖江人民公社。 1959年5月,从潖江人民公社分出成立汤塘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撤社改区,改为汤塘区公所。 1987年1月,改为汤塘镇。 2004年5月,四九镇并入汤塘镇。 |
1956年,为龙山区。 1957年,改乡。 1958年,更名漖江公社。 1959年,更名龙山公社。 1983年,复设区。 1987年,建镇。 |
清朝嘉庆十八年(1813年),归属佛冈厅管辖。 民国三年(1914年),归属佛冈县管辖。 民国九年(1920年),属中区绥靖公署辖。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北江善后公署辖。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广东省第二区行政督察公署(即韶关公署)辖。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属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粤北师管区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第二专署督察区辖。 1949年10月,归佛冈县第二区人民政府管辖。 1950年4月,成立高岗乡,归佛冈县第三区人民政府管辖。 1959年5月,成立高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撤销公社建制,改设区公所。 高岗公社改为高岗区公所,辖礼溪、长江、墩下、廖排、宝山、路下、高岗、新联、高镇、东坑、新街、三江、漏坑13个乡。 1987年1月,广东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高岗区公所改镇,成立高岗镇人民政府。 |
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建立佛冈厅,原为英德县(今英德市)大陂都的白石乡、迳头乡划入佛冈厅。 民国三年(1914年)6月,佛冈厅改为佛冈县后,迳头镇地域的2个乡归属佛冈县二区。 1950年4月,归属佛冈县三区。 1955年6月,设迳头区。 1958年10月,与其他地区合并为跃进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成立迳头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撤社改区,改称迳头区公所。 1994年1月,改称迳头镇。 2004年5月,烟岭镇并入迳头镇。 |